“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明确要求。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法律权威。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责任,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作为依法治国的先行者,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直接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和进展。要带头真学真懂真信习近平法治思想,既要及时跟进学又要全面系统深入学,既要自己学又要带动下属学,既要注重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更要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做到法治教育常态化、机制化,真正学出真知真情,做有责任担当的领导干部。
学懂弄通是前提,做实是关键。“正人者先正已,律人者先律己。”遵守法律规章,需要领导干部走前头、作表率。必须心存敬畏,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检视自己、净化灵魂,不做以身试法的先行者,不做知法犯法的“糊涂者”。必须让遵纪守法成就“头雁效应”,始终做守法的模范践行者。
“在上面要求人、在后面推动人,都不如在前面带动人管用。”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产生连带反应。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征程中,领导干部要当好“无影灯”。因此,无论是学还是做,领导干部都需要模范带头。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新时代做出新的成绩。(朱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