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平桥一工厂违规占地生产 多部门介入仍在正常运转
映象网大象陪办记者
日前,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周畈村村民多次向映象网反映,一建材厂违法占用村里土地建厂房,环境影响评价(下称环评)手续不齐全就开始生产,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但在多部门介入后,这家企业仍在正常运转。带着村民的疑问,映象网大象陪办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在当地村民的指引下,映象网大象陪办记者找到了这家位于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周畈村信政路1号,名为信阳昶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企业。在现场记者看到,被指侵占的土地上现已厂房林立,厂房周围也被栅栏围挡的结结实实。
据村民王先生介绍,2019年3月份该企业就开始沿着公路占用该村集体土地建厂房,有将近15亩的土地被企业违法占用。
王先生还告诉记者,在该企业刚开始建设时,村民就向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了该厂非法占地的情况。事后,该局经过调查了解,还对信阳昶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下发了“202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令村民不解的是,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后,如同石沉大海,该违法占地企业仍在正常运转。
常年住在离该厂直线距离300米左右的陈大爷也向记者证实王先生的说法。陈大爷告诉记者,“从去年这个厂来了,就占用我们的集体用地,建好后每天都在生产。最近听说查环保的来了,他们就白天不生产,改到夜里11点后再生产,工厂那个机子一开工,轰轰响,吵得我都睡不着,差不多到第二天早上5点,他们才停。”
随后,映象网大象陪办记者联系到了信阳昶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胡新华了解相关情况。据胡新华回应,目前仍没有土地审批手续和相关环评手续。但目前正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手续。
关于此事,映象网大象陪办记者联系到了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询问有关该企业非法占地生产的相关情况。该局工作人员称已将信息转给平桥区政府,目前正在调查核实。同时,该局工作人员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编号为“(2020)豫1503行审118号”的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据该判决书上显示:申请执行人(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8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15号行政处罚决定的第1项、第2项、第3项处罚内容。该行政处罚决定确定:1.责令三十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4.97亩(折合9977.5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平桥区洋河镇周畈村八里组张某某、陈某某等四户。2.没收在符合规划的14.07亩(折合9777.6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8716.57平方米。3.限十五日内拆除在不符合规划的0.9亩(折合599.8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599.82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4.对非法占用的14.97亩(折合9977.5平方米)土地处以罚款:其中9.93亩(折合6620.94平方米)处以18元/平方米罚款;建设用地5.04亩(折合3356.56平方米)处以8元/平方米罚款;共计人民币146029元(已缴纳)。对申请执行人作出的2020-15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的第1项、第2项、第3项处罚内容由被占用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从该判决书上,记者看到对于违法占用土地建设厂房一事,信阳昶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目前只交了罚款,并没有按照要求拆除厂房和恢复土地原貌等。
对于该案件具体执行情况,映象网大象陪办记者联系了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振,其解释为,判决已经生效具体执行是由当地政府部门实施。
随后,记者联系到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人民政府镇长谢文家,他回应称,之前是因为很多情况不清楚,了解具体情况后,镇政府会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到位。
案件已经审理,判决书也早已生效,但这个经过国土部门定性为违法用地的违规企业却依旧未被强制执行,目前还在违规生产。关于信阳昶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所占用的14.97亩集体土地何时能拆除清退。无环评手续,就违规生产一事该如何处理。映象网大象陪办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