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韩留收 通讯员 王艳)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近日,正阳县公安局连续查处多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名,收缴烟花爆竹80余箱,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1月15日,陡沟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开展平安守护安全检查时,发现陡沟村村民闵某某在其租住的门面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当场查获烟花3箱,鞭炮54箱。正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闵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1月19日21时30分,雷寨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及平安守护日常检查时,在雷某某经营的儿童玩具门店内当场查获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6箱。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雷某某对其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雷某某被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1月19日,慎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欧蓓莎商场附近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慎水派出所民警展开化妆侦查。
“你们想要什么样的?我这里还有两个‘加特林’,每一个能连续燃放59秒……”1月19日晚6点,在一处偏僻路边,邹某某、杨某某打开后备箱向刚刚接上头的“买主”绘声绘色推销着自己的“商品”。“我们全要了。”见到人赃俱获,民警随即表明身份,并将两人控制。民警检查后发现邹某某、杨某某两人的汽车后备箱均堆放的有烟花爆竹,共计20余箱。经询问,两人均对其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给予邹某某、杨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