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葛生 徐小斌)近日,汝南县公安局南余店派出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在辖区全面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深夜闻响而动,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案件,对违规燃放烟花者门某某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
2022年1月28日21时许,汝南县公安局南余店派出所民警、辅警,在南余店乡辖区清查巡逻时,听到有燃放烟花的声音,民警张洋、张森遂闻警而动,主动出击,根据燃放烟花声音的方向,在汝南县南余店乡张湾村门庄一居民家门口发现了刚燃放过的烟花筒,经进一步调查,燃放烟花爆竹者系该村居民门某某。
经询问,门某某为庆祝其儿子过生日,违规燃放了烟花,民警按规定遂口头传唤门某某到派出所内接受调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门某某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生产、不运输、不存储、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倡导文明过节,共同营造生态低碳的生活环境。
1月28日,泌阳县郭集镇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推进会,包村干部、镇派出所、执法队、环保所、食药所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一名男子明知贩卖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处罚,但却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将往年储存的烟花爆竹放在三轮车上,开始了流动贩卖,与警察玩起了“藏猫猫”,日前,淅川县公安局商圣派出所在巡逻途中,查处一起违法贩卖烟花爆竹案件。
为贯彻落实信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要求,新县公安局结合春节临近节点,迅速组织、重拳出击,持续在县域范围内开展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集中亮剑行动。1月份以来,新县警方共办理涉烟花爆竹类案件2起,行政拘留2人,收缴烟花爆竹26箱(件),为群众欢度“双节”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月26日起,汝南县张楼镇联合镇团委、综治中心、安监办等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及返乡大学生组成的青年志愿者分队对中心大街沿街商铺及各村居门店进行全面排查。
春节即将到来,南阳市宛城区公安分局严格落实禁燃禁放管控要求,实行网格化巡查措施,细化责任至每一个社区,在全面加强巡防管控基础上,第一时间核查群众举报违规燃放线索,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连日来,平顶山市宝丰县公安局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紧盯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以“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态势,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淮滨县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春节前夕,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潦河派出所加大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控力度,民警们在日常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对辖区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1月25日上午,郑州市召开2022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宣布今年郑州将继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截至目前,河南南阳、周口、三门峡、新乡等多地均已出台相应政策,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