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禹州市违规燃放、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有所反弹。由禹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充分发挥“一村一警”工作机制优势,社区民辅警深入社区、村组开展烟花爆竹宣传和隐患排查,尤其加大对有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历史的乡镇、集贸市场走访排查力度。
12月9日,治安大队在前期精心摸排的基础上,会同韩城中心派出所警力,在火龙镇瓦店村查处烟花爆竹储存和销售窝点2个,现场收缴烟花爆竹500余箱,并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王某某等人进行传唤。同日,治安大队民警在长春观批发街查处销售烟花爆竹门店2家,收缴烟花爆竹200箱,并移交颍川中心派出所查处,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胡某某等人进行传唤。
经讯问,王某某、胡某某对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在辖区商超内宣传检查)
禹州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禹州警方将坚持排查整治与主动发现相结合,严厉打击与政策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宣传、打击力度,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隐患清零、风险清源、问题清仓,全力保障年终岁尾公共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