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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人大原主任12年受贿1274次 金额超千万被判无期

2014-10-21 15:4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迅员 朱虹)10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9起重大典型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数据显示,今年前9月份,全省三级法院受理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31件31人,受理处级干部职务犯罪106件113人。

  贪腐案件,历来社会关注度极高,为此,映象网记者特从中挑选了几起典型案件。

  人大常委会主任12年间收受1274次贿赂

  在我省法院审理的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持续时间长、次数多,是较引人注意的一个特点。

  薛新生的犯罪经历就是一个典型代表。2001年至2012年间,薛新生先后担任平顶山市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在长达十二年间,他先后受贿192人1274次贿赂,共计人民币1016余万元、美元13万元、港币2.5万元、面值46万元的购物卡(券)。

  今年4月24日,商丘中院依法对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薛新生犯受贿罪一案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薛新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巧立名目,现金、银行卡、住房、手表都能收

  据了解,今年我省法院受理的贪贿案件数比去年增加了近三成,判决人数则比去年增加两成多。在省高院公布的典型案件中,一方面,涉案数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受贿的形式也越发多样。

  2008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连军先后担任了淮阳县县长、县委书记。他利用职务之便,巧立名目,以归还往年度欠款、支付维稳资金、办公经费不足、购买字画、协调关系、外出办事需要经费等为由套取财政资金、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229余万元,归个人所有。

  此外,法院还查明,2003年年底至2012年4月期间,任连军利用担任沈丘县县委副书记、淮阳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借逢年过节、亲属住院婚丧、下属职务晋升及为他人安排工作、承揽工程、划拨工程款等机会先后804次非法收受155人现金、银行卡、美金、黄金、住房、手表等共计价值人民币2293余万元。

  今年6月3日,省高院对周口市政协原副主席任连军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任连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为获煤炭销售资质行贿240万获刑6年

  除了受贿案件,我省也加大了对行贿案件的打击力度。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中,省高院就通报了两起行贿犯罪案件。

  在没有煤炭销售资质的情况下,马海坡为了利用购买原煤发财,走了上歪路。

  2007年至2010年,他先后向时任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矿煤炭销售公司经理的张旭(另案处理)行贿5次,向时任平顶山煤业集团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原料一部部长李二怀(另案处理)行贿1次,共计人民币240万元。

  7月15日,舞钢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马海坡犯行贿罪一案作出判决,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马海坡有期徒刑六年。宣判后,被告人马海坡不服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平顶山中院二审中。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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