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通知书
映象网快讯(记者 巫晓 通讯员 孟繁勇 文/图)3月22日,在郑州交警一大队处理完自己的交通违法,张女士才搞清楚交通违法有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之分,正是因为自己的模糊认识才让自己成为了被告。
3月22日上午10时许,在郑州市交警一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张女士拿着自己的驾驶证正在补打罚单,在一大队民警张林的详细解释下她才明白自己把现场交通处罚和非现场交通处罚搞混了,正是由于自己的失误导致没有按时交纳罚款,造成自己被交警队告上了法院。
据张女士介绍,她2016年6月份在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因为违法变更车道被民警现场开具了一张罚单,可她以为在审车前把违法处理了不耽误审车就行了,于是一直未交纳罚款。不久前,张女士接到了金水区人民法院的通知,得知自己已经被交警队告到了法院成了被告,如果不及时交纳罚款将会被强制执行,甚至会被列入法院“失信者黑名单”,这才急急忙忙来交警队补打了罚单,不仅交纳了罚款还交了罚款金额一倍的滞纳金。
据一大队违法处理大厅民警张翎介绍,交通违法分为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被民警当场发现并开具处罚决定书的属于现场处罚,必须在15日交纳罚款,否则自第16日起开始征收滞纳金;而非现场处罚一般指违法停车、或者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车主收到的单子叫“交通违法告知通知书”并不是“处罚决定书”只有交通违法人到交警大队确认交通违法后,交管部门才会开具“处罚决定书”,从开具“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须交纳罚款,否则自第16日开始征收滞纳金。
“现场交通违法须及时处理,否则不仅会有滞纳金还会影响驾驶证记分的清零,超过6个月,警方还会起诉驾驶员。”张翎说。
1月7日,郑州交警支队官方微信“郑州交警公众服务”对外发布信息,对所谓的2015年驾照扣分新规等消息进行辟谣,并结合郑州市交通违法处罚的裁量标准,对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记分予以明确。
郑州交警官方微信对"2015新规"进行辟谣。
1月7日,郑州交警支队官方微信“郑州交警公众服务”对外发布信息,对所谓的2015年驾照扣分新规等消息进行辟谣,并结合郑州市交通违法处罚的裁量标准,对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记分予以明确。
在郑州,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严重者入信用黑名单。
2013年,我市8550名驾驶员因交通违法一次被扣12分,共有11703人参加扣满12分培训学习。
电动车乱跑乱闯管不住?郑州交警要放大招了!近日,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五大队出台一项新的举措,电动车闯红灯一旦被查到,将面临抄写交通法规的处罚。
今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一辆白色兰博基尼跑车在朝阳区大郊亭桥北侧撞上桥墩,目击者提供的车上临时号牌信息显示车主为“李易峰”。
在访谈中,徐宏升大队长首先谈到公安部第123号令被称为“史上最严”,严在哪里?事实上,交通法规没有变,违法行为还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校车安全条例规定》所规定的那么多内容,处罚标准也没有变。
据可靠消息12月13日晚10时左右,杨浦警方接报警著名主持人毛威醉驾,现场一小车停在控江路近许昌路路口等待红绿灯时,驾驶员在车内睡着了,影响后方车辆通行。当时醉驾尚未入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警方给予毛威政拘留10天、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罚款1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
驾驶非机动车违法,民警不吵不罚款,而是让违法者在手机上做一套交通安全知识答卷。近日,郑州市交警治理非机动车违法出新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0月11日中午,黄淮学院动画设计与制作1401B的同学们顶着炎炎烈日到开源大道与文明路口文明执勤。班长崔永帅先介绍分配了路口的交通状况和同学们的工作情况。
映象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深入宣传文明交通参与理念,实现“人人文明交通,交通人人文明”的目标。近日,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文明交通
5月16日,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暨驾驶员培训工作会议上,数百名公务车驾驶员集中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在“文明交通 机关先行”的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伤者亲属也知道骑电动车走快车道“输理”,但怕得不到赔偿,仍找到肇事车所属的单位。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在2013年郑州市交通事故4项指数的总排名中,开车打电话、吃东西、吸烟等陋习导致的交通事故高居榜首。
这几天,一些在济源市区内违停的司机收到了一张红色的“罚单”,和之前的白色罚单相比,这张红色“罚单”并不罚款,上面只是友情告知,温馨提示车主“您违法停车了”。《违法停车友情告知单》虽然不作为处罚依据,但会有“存档联”录入数据库,如下次违反,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