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至4月15日,市环境攻坚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检查详情
映象网讯(记者 燕子丹)4月20日,映象网记者自郑州市环保局处获悉,2018年4月1日至4月15日,市环境攻坚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绝大部分单位能够严格落实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要求,但个别单位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频繁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结合督导检查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全市督导发现问题情况
据了解,市环境攻坚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共督导发现问题139个(其中: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55家、市环境攻坚办84家)。
按照污染源类型划分:各类工地127家(含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待建工地等);其他类12个(含渣土场、弃土场、停车场、无名沙厂、加油站等)。
按照责任单位区分:经开区38家,郑东新区17家,高新区15家,中原区12家,管城区11家,二七区、金水区各8家,惠济区7家,中牟县、新郑市各6家,航空港区3家,上街区2家,新密市、荥阳市、市建委、市公路局、郑州铁路局、四个中心项目指挥部各1家。
符合追责的案件17家,其中经开区11家,惠济区3家,郑东新区、金水区、新密市各1家;处罚4家,均属于新郑市龙湖镇。
处理意见
(一)对经开区责任领导的处理意见
4月1日至4月15日经开区PM10和PM2.5持续高于市均值。从数据规律看,经开区近期PM10浓度高值主要集中在凌晨0-3时、早高峰6-9时,主要特征是上升快、浓度高,如4月3日上午10时,峰值突破500微克/立方米,4月6日大风天气下,凌晨0-3时上升速度比市均值高20.7%,9时达到峰值334微克/立方米,较市均值高出55微克/立方米;4月16日7时峰值可达486微克/立方米,较市均值高出135微克/立方米。今年前3个月,PM10月平均浓度均为全市倒数第一,截止目前,PM10浓度达到160微克/立方米,为全市最高。主要原因是经开区存在自身排放体量大,本地扬尘污染严重,颗粒物长期持续高位运行,持续拉高全市均值,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了恶劣影响。
1.市政府对经开区分管城建的副主任进行约谈。
2.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郑办〔2016〕26号),鉴于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履职不力、工作失职,在省级媒体曝光和市领导批示后仍未引起高度重视,未彻底解决存在问题,责令经开区对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停职三个月,专职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期满经市环境攻坚办考核并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同意后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责令经开区对城市管理局分管副职及相关人员立即启动责任追究。
3.明湖办事处长期存在突出问题,在去年对行政正职进行停职处理后,今年在督导中又多次发现问题且得不到及时解决,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责令经开区对明湖办事处行政正职予以调离,同时对明湖办事处相关责任人立即启动责任追究。
(二)对新郑市龙湖镇责任领导处理意见
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于4月1日至15日期间,督导发现新郑市龙湖镇扬尘污染问题4起。责令新郑市对龙湖镇行政正职停职三个月,专职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期满经市环境攻坚办考核并报市环境攻坚战领导小组同意后提出处理意见;责令新郑市对龙湖镇分管副职及相关单位责任人立即启动责任追究,同时对辖区内发现的4个问题依法顶格处罚。
(三)对建筑工地责任企业的处理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郑州市建筑工程责任主体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郑环攻坚办〔2017〕48号),责令市城管局牵头对17个问题进行依法顶格处罚
(四)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郑办〔2016〕26号)、《郑州市建筑工程责任主体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郑环攻坚办〔2017〕48号),责令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对相关责任人、工地 “三员”进行问责。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制定法规细化相关制度,固化成熟经验,加强法治治霾力度,十分必要。
经过第一次审议,条例草案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新能源机动车使用、农业污染等几个方面做了部分修改。
水污染防治攻坚方面,一是省市重点工程推进慢;二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慢;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郑州段)两侧保护区排污单位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慢。涉及荥阳市6家,目前还在前期准备,仍未开工。
5月20日,在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布了1月至5月18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并印发通报。驻马店市PM10、PM2.5平均浓度值分别居省辖市第2位和第3位,同比下降11.8%和11.9%,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0天;全市482家“小散乱污”企业全部整治取缔到位;一季度实地督查和4月份考核结果均居省辖市第3位。
暗访发现多条道路存在扬尘严重的问题,途径主要道路的载重汽车虽有遮盖,但途径处依然“狼烟动地”。
河南商报记者获悉,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8部省本级法规被列入今年的立法项目。还要对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预算监督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31件法规项目进行调研,为今后立法做好准备。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建才介绍,近两年来,省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议案不断增多。为了落实省委的要求和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列为2017年头号立法项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建才介绍,近两年来,省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议案不断增多。为了落实省委的要求和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列为2017年头号立法项目”。
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逐步扩大禁燃区区域,4月底前,各县(市)、上街区要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尽快实现全市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严格实施城区道路“以克论净”考核。
今年7月4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正式打响。当天,各地市、省直管县、攻坚办各组成单位向省长陈润儿递交目标责任书。如今,各地市向省大气攻坚办提交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12月13日,以省住建厅副巡视员张冰为组长的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四督导检查组莅临我市,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平顶山市教育局昨天下发通知,今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的教师资格认定即将结束,从今天起,通过申请符合教师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开始领取教师资格证。
12月10日,我市召开迎接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检查督导组动员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丁心强出席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刘连波主持。
唐远游在讲话中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营造了浓厚氛围,采取了有力举措,形成了良好态势,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优良天数不断增加,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相比,与先进省辖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也有不足之处,必须加压奋进、再接再厉。
由于“污染围城”现象整治不力,安阳环境问题被曝光。记者昨日赴安阳了解到,安阳市环保局局长张卫东已经被停职,而被曝光的问题也已开始初步整改。”龙安区东风乡党委书记侯新庆表示,“我们将对该场立刻进行取缔,裸露堆放的沙石下午6点全部清走,并以此为戒,对周边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