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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被指刑事案做伪证,官方未回应

2020-12-03 18:50:20   来源:河南都市频道

  “为了打击竞争对手,百度不惜在刑事案中直接提供自相矛盾的两份证词,制造冤案。12月23日南京鼓楼,值得大家关注。”12月2日,在转发一条字节跳动与百度诉讼的新闻时,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在个人微头条披露,百度公司涉嫌在刑事案件中做伪证。

  其转发的新闻显示,因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百度被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李亮的言论一出,引起网民广泛关注。昨日,百度就“诋毁今日头条”一案作出回应,称将提起上诉,但百度并未就李亮指控的“做伪证”作出回应。百度与字节跳动的纷争由来已久。

  2018年1月底到2月初,百度公司和字节跳动爆发多轮舆论战。舆论战的导火索是1月20日《财经》杂志的报道,这篇名为《百度巨变:陆奇来了,马东敏也来了》的文章引述了百度高管表态:“百度已直起对标今日头条。‘一年内打趴他。’”1月23日,知名媒体人罗昌平通过个人微博称,百度旗下设有“打头办”,专门打击今日头条。当时,行业内盛传百度专门设立内容生态市场部(戏称“打头办”)用于与今日头条竞争,但行业内对这个部门知之甚少,据科技媒体雷锋网2018年1月30日的报道,“百度内部的确有一个‘打头办’”,但具体成立时间和架构尚不清楚。目前,李亮尚未透露“百度做伪证”所涉及的具体案件。遍索李亮微头条,其只在3月6日连发两文提到过一个刑事案件:北京某咨询公司的章某,因转发揭露腾讯“为游戏洗白”的文章,在腾讯的推动下被某地公安刑拘。李亮表示,当地公安不断变换办案方向,从章某揭露腾讯“为游戏洗白”转而调查章某传播腾讯侮辱英烈,但在接连对其定罪无果后,该案办案方向转到章某传播“打头办”相关评论文章。“随着侦办方向的不断调整,在个别领导的安排下,该地方办案机关将相关人员罪名也从‘寻衅滋事’变换为‘损害商誉’再改为‘非法经营’。”李亮提及的百度“做伪证”,或与此案有关,根据其微头条,上述案件应该发生在南京。

  对于百度遭受的指控,也有法律专业人士作出评论。刑事律师周浩在个人社交媒体上撰文表示,因为做伪证涉嫌刑事犯罪,“百度这样大的公司做伪证的概率非常小。”周浩引述《刑法》第305条表示,“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周浩也表示,如果百度真做了伪证,只要百度在案件中存在一定利益冲突,该证词的证明力也会减弱,“而且大家都知道,如果真是非常明显的物证、书证造假,或者自相矛盾的证人证言,正常情况下,法院也是不会认可的。毕竟法院也很在乎自己的公信力,特别是这几年强调司法终身责任制,不少冤案被平反,这个背景下,法院更不会制造冤案。”

  记者:付文婷

文章关键词:头条,百度公司,刑事律师,腾讯,办案 责编:w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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