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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民政局办离婚! 工作人员一句话让她觉得没脸见人

2020-12-19 11:21:25   来源:小莉帮忙

离婚本就是一件让人沮丧的事情

但如果到了民政局,

工作人员告诉你,

有可能犯了重婚罪?

请问你作何感想?

离婚已10年 前夫甩不掉

2010年陈女士和他前夫结了婚,同年,因为感情不和,二人又办了离婚。可是,这离婚十年,前夫一直和自己形影不离,甩也甩不掉?到底咋回事?

陈女士说,离婚后,自己就嫁到浙江金华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当时自己也是拿着离婚证在当地办理了结婚。如今,自己和现任的感情出现了裂痕,想要办理离婚,工作人员却告知,陈女士可能涉嫌重婚?

听到工作人员的话,陈女士当场就懵了,结婚证离婚证都在手中,怎么可能会重婚呢?原来,在民政系统上,陈女士还是和自己的前任是结婚状态,并且离婚日期和结婚日期也被登记反了。

陈女士说:“俺俩是2010年1月结婚,11月离婚。给我写成11月9日结婚,11月30离婚。我现在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脸都没了。”

安阳滑县民政局:历史遗留问题

安阳滑县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解释:陈女士反映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是录入时的逻辑关系错了。

同时小莉了解到,如今陈女士网上信息显示和前夫在婚状态,而当年又在浙江领了结婚证,应该是当时没有联网的缘故。

陈女士告诉小莉,民政上这一个失误,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并且自己来回浙江和河南多次跑趟。

最后经过协调工作人员立即更改了登记信息的错误并诚挚的道歉,双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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