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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淫幼女可判死刑!对学生可批评训导不能伤害侮辱!3月新规了解一下

2021-02-28 15:51:08   来源:映象网

3月起
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一起来看
哪些与你相关?

最新刑法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3月1日起施行。

这些新规与你我息息相关:①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②奸淫幼女最高可处死刑;③冒名顶替入学上岗等正式入刑;④抢公交车方向盘、高空抛物等正式入刑;⑤袭警罪正式明确……

详细规定↓↓↓

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奸淫不满10周岁幼女  最高可处死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等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未成年养女发生性关系,判刑!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保障疫情防控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等情形,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击“冒名顶替”

1、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侮辱、诽谤英烈入刑!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正式明确“袭警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抢夺司机方向盘  入刑!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空抛物,入刑!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捕食陆生野生动物  处罚!

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制售劣药与制售假药同等处罚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确非法基因编辑等行为犯罪

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大惩治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刑法修正案施行 今后这些行为将触犯法律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与《刑法修正案(十一)》同步施行。

今后这些行为将触犯刑法↓↓↓

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红线划定!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需过三关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自3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了偿付能力监管的三支柱框架,将偿二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构成的三支柱框架体系,上升为部门规章。

规定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明确保险公司同时符合三项监管要求的,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一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二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三是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保险公司,将作为重点核查对象。

监管全面升级 

百万亿支付市场将迎重塑

支付市场正迎来全面规范与重塑。近来,相关部门针对支付监管接连发文,首提支付领域反垄断,出台新的支付业务规则、备付金管理办法等,打出一套严监管“组合拳”。其中,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范了备付金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进一步细化了备付金存放、使用、划转规定,明确监管职责等内容。

业内分析认为,此办法的颁布对我国支付行业发展乃至金融市场运行机制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施行 

网络招聘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且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规定自2021年3月起施行。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明示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首部流域法为长江“治病” 

非法采砂最高罚款200万元

作为我国第一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对当前人们普遍关心的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问题,法律明确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 

可批评训导不能伤害侮辱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怎样避免?办法作出了相应规定。一方面,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要将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作为审查审核的重点内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服务,鼓励受让方发展粮食生产。

另一方面,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取名”更自主,市场有活力 

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施行

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裁决。

所有排污单位须“持证排污”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对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救命药”平均降价五成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用。

此次目录调整,共119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另有29种原目录内药品被调出目录。调整后的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新版目录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

映象网综合自人民网、新华网 、央视新闻

文章关键词:奸淫幼女,死刑,学生,批评训导,伤害侮辱,3月新规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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