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宋迎迎
3月2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公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电动车上路行驶、驾驶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具体的处罚措施。
《办法》指出,据不完全统计,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拥有量约为400余万辆,其中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占总数90%以上。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而且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已刻不容缓。
电动车未登记上牌不得上路行驶 车辆不符合上牌标准应退货
《办法》所称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市区,是指郑州市行政区域内除县(市)、上街区以外的区域。
根据《办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已经纳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未经登记的,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处以五十元罚款;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号牌不完整、不清晰,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验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经销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明等。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因不符合标准或者未经认证而不能正常登记上牌的,销售者应当给予退货或者更换,并依法进行赔偿。
禁止商家和个人拼装、改装非机动车 最高罚款可达两万元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长,一些拼装改装的各种电摩在大街小巷呼啸而过,造成的伤亡也不时见诸报端。还有的挂着大功率音响,产生噪音污染。
《办法》对此进行了明令禁止: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拼装非机动车;禁止在非机动车上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限速装置等更改非机动车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的行为;
禁止在非机动车上搭篷,加装挂架、音响、高音喇叭、灯光,加装或者改装座位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结构影响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的行为。
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驾驶拼装的非机动车,或者驾驶加装、改装等改变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影响行驶安全的非机动车,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罚款。
骑车玩手机、遛狗处以二十元罚款 可根据监控“抓拍”处罚
除了禁止改装车辆,文明行驶也是道路安全的重要保证。
《办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驾驶人禁止牵引动物、手持拨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不得载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戴安全头盔。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驾驶非机动车有牵引动物、手持拨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以二十元罚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载物未采取加固措施,发生货物散落、飘洒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况的,处以二十元罚款。
除此之外,对于非机动车,此次郑州市也将使用“抓拍”等手段。记者注意到,《办法》提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对不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对违法的非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非机动车停车收费须出示凭证
城市道路、广场等公用区域由政府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实行免费停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文明有序停放。
利用自有土地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经营者,从事停车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佩带明显标识或者证件,妥善看管停放车辆,并在收取停车费时出具收费凭证。因管理不当造成非机动车丢失、损坏的,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停放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未按照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设置明显的停放服务标识牌,标明收费价格标准、停车服务时间段、经营者信息和监督投诉电话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未按照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佩戴明显标识或者证件、出具收费凭证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郑州银行理财家自2020年6月28日上线以来,销售金额节节攀升、佳绩频传:2020年6月30日,上线3天,累计销量突破10亿;
2021年1月17日上午,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私人银行中心举办“2021年资本市场投资策略会”主题活动。受疫情管控影响,活动采用线上直播形式,全国上千名客户通过线上直播参与,活动得到了客户高度评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郑州慈善总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要求,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当中。
白天可以身心愉悦的赏花,晚上还能够尽情地玩耍。绿博之夜将于6月29日—8月18日期间的周六周日盛大开启,届时会有美食、演出、喷泉等众多活动等你来嗨!
风从东方来,潮涌大中原。黄河、黄浦江,相隔千里之遥远,豫沪两地合作却根深叶茂。
由郑州慈善总会主办的第四届“郑州慈善风云榜”评选活动自8月8日启动以来,收到来自社会各界自荐和各县(市、区)推荐的申报材料400余份,依据各个奖项评选标准,由评审委员会组织郑州慈善监事会、专家、媒体、公益组织代表等进行审评,现将60名拟获奖者公示如下。
郑州慈善总会党支部面向总会机关全体共产党员发起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捐款活动,激发抗击防控新冠肺炎的信心和斗志,确保取得防控新冠肺炎的决定性胜利。
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企业复工复产有序进行。在疫情期间,环卫工人冒着风险仍然坚持在工作一线,消毒杀菌阻断病源传播,切实做好防疫工作,用辛勤的劳动维护着我们美丽清洁的家园,为抗疫贡献力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没有硝烟的斗争中,我们随处可见郑州慈善志愿者的身影,活跃在社区、活跃在车站、活跃在机关,活跃在我市的各个角落。
2020年2月26日下午,驻马店市确山县刘店镇独山村沈庄组趁义农民种植合作社的沈趁义、王结立,通过管城回族区慈善总会,定向捐赠10吨香葱、3吨白菜,助力管城回族区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