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赵丹 受访者供图
湖南姐妹“为父追凶25年”案判了!3月17日上午11时,被害人的大女儿张阿丽从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法院拿到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告人张某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张某春(张某标的姐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害人家属曾提出120余万余元的民事赔偿金,法院仅支持36650元丧葬费。对此被害人家属表示将就民事赔偿判决进行上诉。
27年前的1994年,张阿丽、张阿琴的父亲张某恒因“赶水”(浇地)矛盾,被同村16岁少年张某标(被又名张某樊、张某攀)用杀猪刀刺伤致死。2019年,当地警方抓获潜逃25年的张某标。该案2020年开庭。
被告人张某标(右)、张某春(左)。资料图
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
2020年11月17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张某标故意杀人、张某春窝藏案,未当庭宣判。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了解到,被害人家属提出4点诉求,并提起了120余万余元的民事赔偿金,包括死亡赔偿金79万余元、扶养费30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等。
2021年3月17日上午,被害人的大女儿张阿丽从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法院拿到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告人张某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张某春(张某标的姐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据了解,被害人家属曾提出120余万余元的民事赔偿金,法院判决仅支持36650元丧葬费。
被害人家属将就民事部分上诉
判决结果出来后,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被害人家属及其代理律师。
“我们将会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被害人的二女儿张阿琴称,“我们先前要求是赔偿121万元。25年来,我们为追凶所花费大量物力财力,另外给我们姐妹俩造成的精神伤害太大了,所以我们将会提起上诉。”
被害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则表示,刑事部分符合被害人家属预期,但是家属还是希望能够对张某标判处死刑。
付建称,至于民事赔偿部分,法院仅仅支持了丧葬费36650元的诉讼请求,是接受不了的。
“本案众所周知,姐妹两人为父亲追凶20多年,期间的费用支出肯定是存在,且是不小的数额。法院认为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没有票据等证明,所以没有支持。但是实际上,作为受害者家属,追凶的路上,年代久远,没有保存这么多年的票据,也是合情合理的,法院一纸判决,一笔带过不予支持,没有酌定支持费用,也是难以让人难以接受。”
通过和两姐妹的接触,付建表示,姐妹两人幼小因失去父亲的痛苦使受害人家属精神遭受了不可以逆转的严重创伤,其在成长的过程中缺失父爱,并时常受到周围环境带来的冷嘲热讽。“追凶路上,花费大量物力财力及青春,包括精神损失,法院也没有认定作出合理的赔偿,让人难以接受。”
“赶水”矛盾引发命案,姐妹为父追凶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此前曾持续追踪报道,1994年7月2日,湖南慈利县洞溪乡洞溪村五湾组村民张国恒,因为稻田灌溉之事与同村村民张某卓发生冲突。冲突中,张国恒被张某卓的儿子张某标(又名张某樊、张某攀)用杀猪刀刺伤致死。
彼时,张阿琴9岁,张阿丽11岁。之后其母又因车祸离世。
案发后,时年16岁的张某标外逃,其姐张某春为他提供住所、找工作等,帮助张某标办理了假身份信息。25年后的2019年9月29日,张某标落网。
25年间,被害人张国恒的两个女儿张阿丽、张阿琴,辍学辗转全国多地边打工边追凶,30岁左右才分别成家,该案经媒体广泛报道后被称为“为父追凶25年”案。
2020年11月17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张某标故意杀人、张某春窝藏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中,张某春认罪认罚,张某标则否认故意杀人,称被害人张国恒对其进行追赶,他在反抗中刺伤张国恒。这一点,和检方指控的“张某标持杀猪刀追赶张国恒”这一事实截然相反。
该案2021年3月17日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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