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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3年原判!团委书记强奸女企业家案二审落幕

2021-04-21 14:58:55   来源:映象网

4月21日,湖南郴州。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被控酒局试图强奸女企业家一案二审近日宣判。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一审原判,即楚挺征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年。

事件回顾:

生于1987年11月的楚挺征,为湖南郴州人,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在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工作,也曾为时任郴州市北湖区区委书记的秘书。2018年5月,楚挺征被任命为北湖区团委书记。

此案的受害人杨女士,生于1992年,其家乡亦在郴州。杨女士曾在美国留学,并获得学士及硕士学位。回国后,她成为了家族中数家新能源企业的掌舵人。

2020年3月31日,应楚挺征之邀,杨女士来到郴州市帝都海鲜酒楼201包厢,参加聚餐。

记者获得的司法文书显示,参加这次聚餐的共有10男3女,除楚挺征与杨女士之外,还包括这家海鲜酒楼的董事长唐定坤等青年企业家,以及郴州北湖区住建局等部门的公职人员,和郴州国企系统的公职人员。席间,众人共喝了2瓶白酒、10瓶红酒。

饭局次日,杨女士向郴州市及湖南省多个政府部门举报称,楚挺征在3月31日晚的饭局中,趁她在包厢茶水间休息时,将她拉入隔壁无人的包间,意图施暴。后因为被与杨女士同去赴宴的她的同学邓女士看到,楚挺征离去,未能得逞。

杨女士亦向郴州警方报警。

同年4月8日,楚挺征被警方传唤;9日,被刑拘。在警方调查阶段,他涉嫌的罪名是强制猥亵罪。

同年6月24日,郴州市宜章县检察院以楚挺征涉嫌强奸罪,向宜章县法院提起公诉。

12月1日,宜章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楚挺征违背杨女士的意愿,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杨女士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楚挺征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对于杨女士及其代理人提出的“楚挺征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应加重处罚。经查,楚挺征系在无人且未开灯的包厢内实施犯罪行为,不符合‘当众’的条件,故本院不予支持。”

因此,宜章县法院一审判决,楚挺征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三年。

网友热评:才三年?

来源:映象网综合澎湃新闻、经济观察报等

文章关键词:杨,女士,郴州,强奸罪,郴州市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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