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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松懈!办法实施第10天,“戴头盔”持续严查

2021-05-10 15:42:25   来源:猛犸新闻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 ■见习记者 王珍珍 萌友 孙凯/文图 视频

5月10日,备受市民关注的《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10天。周一上班早高峰,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来到金水路与二七路路口新通桥附近,跟随郑州交警一大队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步伐,来观察《办法》实施10天后的效果。今天,您佩戴头盔了吗?

在新通桥,早高峰时段路口各个方向的车流量都非常大,记者看到,越来越多的市民在骑行电动车时佩戴了安全头盔,和过去相比变化非常明显。

尽管市民头盔佩戴意识提高,但也存在少许市民没有佩戴头盔现象。一位戴着头盔的年轻妈妈被交警拦下,原来是她自己虽然佩戴了头盔,但是坐在安全座椅上的2岁小男孩和坐在妈妈后面的4岁男孩并没有佩戴头盔,民警对这位妈妈进行了相关教育并登记。“家里有头盔,我退休了平时都不出门、也没关注这些,今天出门串个亲戚,没想起来要戴头盔。”一位阿姨这样告诉记者。

对于少部分没有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执勤民警分别将他们带至路口东南角处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宣传教育学习点依法采集其违法信息,并根据不同的违法情节对违法当事人采取了首次登记则口头警告、进行法律法规学习;第二次登记则采取让市民在微信朋友圈宣讲承诺、书写守法承诺书、体验式执勤等措施;对于交警部门“三教育一采集”系统提示“当事人已存在3次教育采集记录”的,民警则予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还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成年乘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了纠正,并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闯禁行”、“逆行”、“违法载人载物”、“走机动车道”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相应违法行为采集违法信息后进行罚款处罚。

据郑州市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杨明昊介绍,自《办法》实施之日起,通过连日来郑州交警部门的宣传和管理,有不少电动车驾驶人能够自觉佩戴头盔出行,还有家长自觉为6岁以下儿童购买了儿童头盔,安装了安全座椅。

接下来,郑州交警一大队还将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用好“教育+处罚”办法,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见成效,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文章关键词:郑州,戴头盔,电动车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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