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出现了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出行、不能进商场、不能出摊、不能进医院,以及未接种疫苗的公职人员停发工资等通知,针对该现象,国家卫健委给出了明确回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
目前,郑州市全市上下都在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率越高,免疫屏障就越牢固。
自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始以来,市民的热线电话连续不断,“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打?”成为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到底什么情况不能打新冠疫苗,郑州市疾控中心专家给出了解答。
以下五种情况不可接种新冠疫苗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来源 郑州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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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在中国进入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后,国内多地先后出现过本土的传播疫情,经过流行病学溯源调查发现,这些疫情与境外输入有关,说明中国目前面临的风险仍然是境外输入,中国仍然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阶段。
近日,一些基层地方出现了不接种新冠疫苗不能出行、不能进商场、不能出摊、不能进医院之类的通知,使得新冠疫苗接种以保护个人的预防行为变相成了强制行为,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7月15日,新蔡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响应县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贯彻落实新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精神,召开疫情防控暨疫苗接种推进会。
近期,新蔡县黄楼镇积极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最近几天,“接种疫苗”成为不少人关注的焦点之一。继有媒体报道全国多地发布告知书,未接种新冠疫苗将影响出行后,7月13日,河南内乡县发布通知,号召抓紧接种疫苗,否则影响学生入学。 安徽、广西、江西等地也相继发布通知。
7月14日,新乡长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7月15日起,长垣市公共场所实行疫苗接种信息查验,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大型商超及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
7月14日上午,洛阳农商银行营业部党支部到洛阳市洛龙区开元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慰问在疫苗接种一线坚守岗位、辛勤奉献的医务人员,表达农商银行对防疫一线人员最真挚的致敬和关怀,并为他们带去了慰问物资。
7月16日,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门组织论证, 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获批在3-17岁人群中紧急使用。中国新冠灭活疫苗正式获批在该年龄段开展紧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