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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财经|逍遥镇胡辣汤、老潼关肉夹馍……小吃品牌协会扎堆儿起诉商家,是正当“维权”还是借机“牟利”?

2021-11-25 23:19:11   来源:猛犸新闻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王琳/文图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状告多家小吃店的风波刚刚平息,“潼关”肉夹馍协会商标维权的消息又冲上了热搜。

据河南洛阳多家肉夹馍小吃店商户反映,因为他们卖的肉夹馍有“潼关”二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万到5万元侵权费。如果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的商标,就必须缴纳99800元版权使用费。记者了解到,跟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小吃店在全国有200多家,地域涉及内蒙古、河南、山西、辽宁、广东、山东等18个省份。

公开资料显示,无论是西华县逍遥者胡辣汤协会,还是潼关肉夹馍协会,都不是新近成立的。记者通过天眼查软件查询,西华县逍遥者胡辣汤协会早在2004118日就已经成立,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成立日期也是201666日。时隔多年,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小吃品牌协会为何突然扎堆儿起诉商家,到底是何原因?

郑州已有部分商家收到潼关肉夹馍协会“涉嫌侵权通知”,河南占比14.35%

1125日,记者走访郑州多家带有“潼关”字样的肉夹馍店,的确有店主表示有接到律师的电话,对方称因自己店里用了“潼关”二字已经“涉嫌侵权”,不过可以选择付费“和解”,费用从几千到几万不等,但是也有店主表示暂时还没有相关电话或者起诉。

二七区兴华南街“潼关肉夹馍”的老板告诉记者,据他了解,郑州不是所有的店面都收到了,自己店里暂时还没有收到电话或者起诉函之类的,但是身边有小吃店有收到的。在他看来,“这种行为我们肯定不能理解,不管是逍遥镇,还是潼关,也不是一家两家挂的,满大街都是,这就是地方小吃,怎么就侵权了呢?”

“带当地地名被告,带自己地名又说假冒,如果这样的话,全中国的美食岂不是都只能在当地卖?”网友“养啄木鸟的驴驴”认为,全国的小吃带当地的地名儿不过就是为了提升知名度。

“地域名称不应该属于任何人任何组织,全体人民都有所属权。”记者梳理网友留言发现,多数人对于各种协会起诉小吃的商家的行为并不赞同。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潼关肉夹馍”本来就是个牌子种类,饼是酥脆的,叫潼关肉夹馍不是因为潼关是地名……

记者通过企查查数据查询到,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2年,近日仅司法案件就有209起,关联366个开庭公告,而其作为原告的有208起,仅2021年的案件占比就达到了99.04%。其中72.73%的案件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属地为河南的有14.35%

另外,记者还注意到,潼关肉夹馍协会从2012年开始,共申请了13条商标信息,包括“潼关肉夹馍”、“老潼关”等,分类涉及方便食品、餐饮住宿、广告销售等,但是其中只有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处于已注册状态,申请日期是2014414日,于20151214日完成注册,另外12条商标信息则处于商标无效或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律师说法:以“普通商标”来进行“普遍性起诉”不符合基本逻辑,有牟利嫌疑

中国地大物博,美食种类繁多,从而也形成了多种以地方小吃为特色的美食文化,比如说,北京烤鸭、武汉热干面、南京板鸭、四川火锅、山东煎饼等等。那么,这些以地方命名小吃的“商标”是否合理?小吃店使用诸如“逍遥镇”、“潼关”类的字眼又到底是否会构成侵权?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分几个类型,包括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地理商标是一种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一般来说,协会作为一个组织,应该注册地理商标或集体商标,之后授权协会内成员使用,用以标明该商家及其产品的来源,向外界证明特定的质量、信誉等。

但是有的小吃协会成立较晚,以逍遥镇为例,且没有注册“地理商标”,而是取得了一个“普通商标”,也就是“逍遥镇”,还是从自然人手中有偿受让所得。那么,普通商标的作用只是表示某商品或服务来源于一个具体的商家或自然人。对于协会来说,基于一个“普通商标”来普遍性起诉,明显不符合基本的维权逻辑,有牟利嫌疑。

此外,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逍遥镇”属于乡镇地名,不在此列规定之内。而“潼关肉夹馍”虽然属于“集体商标”,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有权以此进行维权,但“潼关”系陕西潼关县地名,其商标本身及该协会的全国性维权仍然备受争议。

其中原因,张少春解释,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在先使用权”,意思是在诉争商标注册之前,就已经有他人使用的事实存在,并持续、善意使用该商标(但没有申请商标注册),并不侵权。也就是说,使用人比商标所有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时间更早。

据《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善意地使用自己的名称或者地址、善意地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用途、地理来源、种类、价值及提供日期,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9条,“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换句话说,即使小吃店商家使用了带有特定地名的商标,可能仅仅是作为小吃名称或者地名使用该名号,并不是将其作为普通商标来使用。因此,也不一定就存在商标侵权的问题。

商标维权却“以收费了之”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协会如何做才能达到“双赢”?

原本是一场商标维权,但是无论是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还是潼关肉夹馍协会,都被商家质疑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的费用解决,有“碰瓷儿”的嫌疑。在不少人看来,协会“以收费了之”的做法显然让人大跌眼镜。也很难不让人怀疑,协会维权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如果真的想正当维权,协会又该如何做才能达到“双赢”的目的?

对此,记者分别采访了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华德榜创始人宋向清和张少春律师。

在宋向清看来,随着现在社会维权意识加强,大家都知道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尤其是知识产权的维护,已经被广泛的接受和使用,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是一个好事儿。当然,协会维权也是属于正当的,因为他们毕竟注册了商标,使用他的商标,如果他们维权的话,也是有理有据有法的。

但是,宋向清强调,协会在维权的时候,要求这些店铺交费入会,显然是不合适的,维权方式方法操之过急,店铺也无需去交费或者入会。

说到小吃协会扎堆儿起诉商家的原因,宋向清推测,协会维权的原因可能有围绕产业化、品牌化、规模化思路在里边,希望维权来进行规范和整顿。但是,也不排除背后还有一些利益的纠葛,比如说像逍遥镇胡辣汤维权,要求商家加入协会要收费,这显然是有利益考量的。尽管名义上讲是为了规范,但是规范不能是“以收费了之”,这显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那么,协会应该如何做才能达到“双赢”呢?

对此,宋向清建议,无论是逍遥镇胡辣汤,还是潼关肉夹馍,其实这些协会可以跟当地政府结合,利用政府或社会资金,建立行业发展基金,通过基金来进行相关的前期的服务,包括筹建小吃总公司等等,并建议出台相关的行业规范,甚至是建设自己的配料车间、配送公司、质检单位,从源头上保证这些小吃的高质量发展。

然后,可以向各个商家进行相关物料、餐具等配送,比如说把餐具都设计成固定的模式、标识,然后由店铺和商家去购买这些物料等,这个收费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合情合理的。而并不是通过需要单独让他们交费入会这种方式维权,那是一种比较低级的维权手段,既不合时宜,也不符合政府或者协会维权的思路。

张少春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如果行业协会起诉商户维权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整顿,使其走向品牌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产业之路,值得支持和鼓励。但是,另一方面,起诉商户维权还要考虑商标来源、维权对象等内容,否则可能面临较大质疑,比如变相收会费等。

“一个小吃行业如果能够走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标准化的这样一个发展之路,壮大这样一个餐饮产业,对于任何一个城市,能有一个知名的品牌在全国形成一定的影响力是非常不容易的”。宋向清提到,一条小吃产业,是可以带动很多产业的,不仅可以带动相关农副产品的生产经营,还能带动一些手工业、现代服务业等的发展,甚至包括物流配送,包括电子商务等。虽然只是个小吃,但实际上背后是一个大产业的概念,可以撬动若干关联产业的一个项目,比如说像兰州拉面,像沙县小吃等,所以还是希望这些协会能够及时进行纠正,从而使这样一个品牌能够真正的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为当地现代服务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律师、专家支招:小吃店突然“涉嫌侵权”应该怎么办?

抛开协会的商标维权,对于个小吃店商家而言,万一突然“涉嫌侵权”,老板们应该怎么办?宋向清和张少春也分别为商家给支了招。

宋向清表示,对于店铺商家来讲,首先考虑的肯定是无需入会或者缴纳费用。作为商家,第一可以强调自己经营这些店铺时间已经很长,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积淀,讲的文化基地,它的客户诉求,以及对家乡、对小镇的这种宣传等,因为这个行为本身也为这个小吃行业的发展做贡献。

但是,如果争辩不了,或者是说维持不了店面、店头的情况下,对方强迫必须得缴费,不缴费的话就要吃官司,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商家店铺可以采取换掉门头的方式来规避侵权,这是一个下策,但也是必要采取的一个措施。

此外,就是考虑是否可以变通一下,比如说按照协会的规范去做,不交费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商家可以接受协会的规范或者要求,不过,宋向清也表示,如果实在不行,就建议改变门面门头。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还是建议商家采取变通的方式。

对此,张少春律师则表示,对于小吃店而言,店主不必过于担忧,如果善意使用特定地名、或者说明小吃质量、用途、地理来源的,一般不构成商标侵权;而如果小吃店所使用的字号、商标文图内容与“逍遥镇胡辣汤”或“潼关肉夹馍”注册商标的文图内容完全一致,且不存在使用在先行为,则涉嫌侵权。最后,如果商户的行为被起诉为商标侵权的,商户一方面可以主动与行业协会和解沟通处理,另一方面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分析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有什么区别?

1)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文章关键词:逍遥镇,潼关,胡辣汤,肉夹馍,起诉 责编:邵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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