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记者从被告人家属处获悉,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被告人曹某的辩护律师尹姮表示,曹某当庭表示上诉。
事件回顾:
2020年6月29日,一份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4月作出的民事裁定引发广泛关注:腾讯因合同服务纠纷,申请查封、冻结老干妈1624万元财产。
6月30日,腾讯方面表示:“2019年3月,腾讯与老干妈签订了一份《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腾讯投放资源用于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腾讯已依约履行相关义务,但老干妈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腾讯多次催办仍分文未获,因此不得不依法进行起诉,申请冻结了对方应支付的欠款金额。目前案件在法院具体审理过程中。”
6月30日晚间,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老干妈”发布声明称,公司在6月10日接到相关法律文书,腾讯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老干妈并申请财产保全。老干妈表示,收到上述文书后,公司给予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2020年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便获取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利。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引导侦查。
据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2021年2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腾讯与老干妈之间的诉讼纠纷,以“3人伪造老干妈印章与腾讯签订合同”的警方通报,暂时画上一个句号。7月1日,贵阳警方宣布3人伪造老干妈印章与腾讯签订合同,已被刑拘。随后,腾讯B站账号发文称“今天中午的辣椒酱突然不香了”,并引发饿了么、阿里云、京东、应用宝等大量企业账号前去留言打卡。
2020年7月10日,腾讯与老干妈发布联合声明
近期腾讯与老干妈相关事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对此,腾讯与老干妈方面联合声明如下:
综合自中国新闻网、新京报、中华网、网络、微博
为切实提高防范意识,摆脱骗子的“套路”,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12月20日,尉氏县岗李乡党委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走进社区,向广大群众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使用。
近日,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及时处置一起冒充领导诈骗案,为群众成功挽回20000元损失。
近日,舞钢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大队长刘应鹏的带领下走进中加公司,大力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安装使用,切实提高“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覆盖率,共同筑牢“诈骗防火墙”,助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12月28日,新蔡县平安办、县反诈联席办联合电信部门以及古吕街道办事处开展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联合宣传活动。
12月29日,汝南县公安局西大街派出所、新华街派出所、汽车站派出所民警、辅警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处,集中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12月27日下午,南阳市宛城区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向阳警务室利用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开例会的时间,向参会人员做了一场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培训会。
近日,驻马店市民中心移动服务窗口联合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区分局、老街办事处在置地公园开展了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和常识。
光山县寨河镇钱寨村村民曹某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某网络平台客服电话,称其在网上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平台准备为其办理退款事宜。
日前,南阳市宛城区公安分局溧河派出所快速破获了一起在回收废旧金属时通过给货车注水,改变货物重量牟取不法利益的案件,受到辖区企业的一致称赞。
光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万警助万企”活动中,以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为抓手,精准研判,迅速出击,成功破获一起涉企合同诈骗案件,为全县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