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王韶卿
1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 2022年春节假期期间(2022年1月31日0时至2月7日6时),河南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请提前规划行车路线。
据了解,2020年10月29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公布全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常态化通行管理措施: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
为保障应急物资供应,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持《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在每日0至6时以外的时间段通行。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 对违反高速公路禁限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河南高速交警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春节假期期间,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提前规划行车路线;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企业,应当主动到加油 (气)站所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报备车辆信息,经收费站核对信息后,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配送目的地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配送车辆应严格遵守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返乡人员务必提前进行网上申报登记,返乡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主动报备。
1月29日上午,河南省、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召开。
为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近日,商丘示范区平安街道办事处多措并举筑牢春节期间安全“防火墙”。
国家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2022年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
2022年1月31日至2月2日为法定节假日,车管所总所、各分所、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部门的业务服务大厅暂停办理车驾管业务。2022年2月3日起恢复正常开放办理车驾管业务。
社旗收费站负责人表示,“恶劣天气下我们按照公司党委要求,努力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确保封道期间滞留司乘人员不冻着不饿着,在寒冷的季节里给过往的司乘人员带来一丝温暖”。
春节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免费时段从2022年1月31日00 时起至2月6日24时止,共7天。
今天(27日),交通运输部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春节假期,全国收费公路继续对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以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收通行费。
弘扬黄河文化,宣介老家河南,温暖海外侨心;凝侨心,聚侨力,画好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