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全部实行按月发放。
2月18日,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俗话说:“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然而民权县人和镇前瓦塚村的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攀的却都是“穷亲戚”,他们专挑家境困难的百姓家庭进。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梳理发现,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已有10省份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自2013年起,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在河南落地。该项目是由河南省癌症中心、省肿瘤医院牵头开展。
尉氏县岗李乡坚持严把“四关”确保城乡低保“阳光”运行,进一步做好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低保制度政策性兜底脱贫功能作用。
郏县龙山街道紧紧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目标,多措并举积极开展2020年度城乡低保全面复核工作,旨在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精准低保。
为切实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精准救助困难群众,助力脱贫攻坚,日前,郏县龙山街道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复审工作。
11月2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共同印发《在河南省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出多项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保障。重病患者(即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首次被纳入,参照单人户享受农村低保政策。
低保相关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工作一年一次,无论是否有变化,每年年底前均需重新填报汇总上报。各地备案执行情况,纳入省级民政、财政部门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