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郑州等地民众逛超市、看电影、坐公交都要戴口罩,到公共场所、乘坐网约车要主动扫码,否则将涉嫌违法。5月13日至17日,河南多个省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决定,对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要求、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大象新闻·河南新闻广播记者王霆杰
“进店请扫码,佩戴口罩……”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戴口罩、扫码已经成为不少人的一种习惯,或正在养成这种习惯。
“乘客对戴口罩、扫码这件事情,非常的自觉,基本上不用我们车长过多地提示,都是主动进行扫码或者登记。”
“店门口都张贴一张健康码海报,进来你也不用说,他就会直接扫。习惯了,仿佛这就是必不可少的东西了。”
“有的刚进来走得快或比较急,所以刚进门口的时候没有扫(码),我们提醒一下他就会扫了。”
如今在公共场所“戴口罩、扫码”的规定,在河南不少省辖市已上升至法律层面,如果个人和单位不执行就涉嫌违法, 5月13号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截至5月17号,据不完全统计,河南已有郑州、三门峡、平顶山、许昌、新乡、安阳、濮阳、周口等8个省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相关决定。按照生效的决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逛超市、看电影、坐公交都要戴口罩,到公共场所、乘坐网约车要主动扫码,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德宇律师表示,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相关决定,属于法律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新冠疫情防控今后将有法可依。
“相关法律对新冠疫情,比如口罩,扫码,没有规定,这都是抗疫实践中的新情况。地方人大通过行使它的这种权利,作了一个法律性的决定或者文件,暂时弥补立法的不足,有利于(解决)新冠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问题。对这些违规的人,它是有处罚依据的。”
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去商场购物、到公园散步、乘公交出行,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和扫“濮阳防疫一码通”,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进入夏天后,为了抗紫外线防晒,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购买防晒口罩。但价格不菲的防晒口罩具备防疫作用吗?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这些人社相关事务与老百姓的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河南省人社厅日前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十四五”时期河南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将为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5月16日,新乡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副主任庞善起、鹿建宇、路文忠、郑援越、刘勇,秘书长范士富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李瑞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列席会议。
16日起,上海分阶段推进复商复市,根据相关安排,超市卖场、便利店、药店等商业网点正在逐步有序恢复线下营业,推行“线上订、线下送”和“线下到店消费”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等措施,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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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逛超市、看电影、坐公交都要戴口罩,到公共场所、乘坐网约车要主动扫码,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逛超市、看电影、坐公交都要戴口罩,到公共场所、乘坐网约车要主动扫码,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