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新闻广播记者 刘长源
近年来, 广场舞、健步走等锻炼方式受到许多人的喜爱,成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但其扰民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引导群众文明开展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规范广场舞、集体健步走等活动的开展,日前,河南省体育局发出《“静音广场舞,规范健步走”倡议书》。
倡议书中指出,开展广场舞、健步走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作息。建议夏季在21:00前结束,其他季节在20:30前结束,持续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活动声源处音量最高不超过85分贝,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一米处的音量最高不超过45分贝。如遇重要活动、事件时应暂停活动。
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活动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不得以经营为目的,排斥他人自愿参与锻炼。活动场地尽量选择远离住宅集中区域的场地,不得占用公共道路,不得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广场舞队伍之间要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不以年龄、舞种和表现水平相比较,不得恶意比拼音量。要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友好协商,理性化解误会矛盾。要主动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系,善于听取社区的建议意见。
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崇尚科学、文明健身,遵守健身场所规章制度,爱护健身设施和环境卫生;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借全民健身名义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活动。
根据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体育主管部门在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将结合自身活动,在活动场所张贴、发放《“静音广场舞,规范健步走”倡议书》。开展线上活动的,在相关APP或网站公布《“静音广场舞,规范健步走”倡议书》,积极宣传引导文明办赛、文明健身。
商丘市白云街道办事处立足“四抓”,全力以赴抓好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治理、交通秩序整治、社区建设管理、窗口服务规范、市民素质提升、软件资料达标、创建氛围营造等工作,按照“属部门、属人、属事”的原则,一项一项抓落实、抓达标,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见效。
8月1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开展“倡导文明行为,建设幸福美丽汝南”《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8月1日上午,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明办主办,驿城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承办的2022年《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驿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谢桂良主持仪式并宣布活动启动。驻马店日报社社长赵庆华、驻马店广播电视台台长王宇出席活动。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鲁道友出席,驿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薛寒致辞。
8月1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在柏城大道开展《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8月1日上午,西平县师灵镇开展《条例》集中宣传一条街活动。
8月1日,西平县气象局组织宣传服务队在西平县柏城大道集中宣传点,以“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设立了专题宣传站。
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效,8月1日,信阳市浉河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对照标准,周密部署,在辖区内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市场内干净整洁、文明有序。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月1日,新蔡县古吕街道组织志愿者们在辖区开展《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8月1日,郑州高新区枫杨办事处以中心广场为宣传点,全面开展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宣传活动。
7月29日下午,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军网、中国军号等军地网络媒体齐聚国防大学,围绕规范军事信息传播秩序、凝聚强军兴军正能量开展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