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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仍有鳄雀鳝买卖,十几元起!律师:擅自释放外来物种处罚上万元

2022-08-30 14:19:55   来源:大象新闻

近日,河南、山东、广西等多地出现鳄雀鳝的身影,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鳄雀鳝属于外来物种,危害性极强,在国内自然水域出现的鳄雀鳝多为放生、弃养所致。目前部分电商平台,仍在出售鳄雀鳝。

大象新闻记者搜索发现,目前仍有电商平台在售卖鳄雀鳝,价格十几到上百元不等,在多家店铺中人气收藏榜第一。其中一商店发出澄清文字称,“它只是一条被人丢弃的观赏鱼,是人类把它放错了地方。它已经存在了一亿多年,见证了人类的崛起。我们应该善待地球生物,大鱼吃小鱼是它生存的本能。”

店铺客服表示,鳄雀鳝没有禁止养殖观赏,但是禁止放生,并表示由于单品价格过低不出具发票。记者在企查查搜索多家在售鳄雀鳝的网店名称,均显示查无此公司。 

生物学教授表示,鳄雀鳝在中国本土缺乏天敌,它个体非常大,一般的水生动物不是它的对手。它会对本土鱼类进行大量捕食,可能导致食物链断裂。

早在2020年,鳄雀鳝就上榜了我国禁止放生或遗弃的主要外来物种“黑名单”。今年,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印发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对10种主要外来水生生物进行全国性普查,其中也包含了鳄雀鳝 

专家表示,虽然鳄雀鳝目前并没有被纳入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但最新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将于不久后公布,鳄雀鳝有望被列入。

(图片来源:新华社)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穆向明表示,无论鳄雀鳝是否有入侵特性,只要是外来物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里有严格规定,即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如果已经引进来,消费者或居民已经养殖了,按照法律规定,不允许随意在野外释放,也不可随意丢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也特别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明确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大象新闻、央视新闻、中新经纬

文章关键词:河南,山东,广西 责编:杨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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