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姜明圆
3月16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一小区内,一名12岁男孩在家中坠楼身亡,网传消息称,男孩曾被学校附近一文具店店主指责“偷文具”。据澎湃新闻消息,男孩亲属称,孩子告诉家人自己是被冤枉的。
3月19日,涉事文具店老板回应大象新闻记者称,监控当时拍的很清楚,孩子是拿了东西,目前监控已经提交给警方了。“当时我发现东西被男孩拿走装到了口袋里,就问了男生,其他什么都没说,只是让他打电话给他妈妈。”文具店老板表示,由于事发时孩子妈妈在上班,第二天她带着孩子过来付了钱离开的,“走的时候是好好的。大概一个小时后,就听说孩子从家中跳楼了。”
涉事文具店附近的商户回忆称,孩子跳楼大概是3月16日早上8点多的事,我们当时过来上班,突然听到他哥哥跑过来说:“你还我弟弟。”之后孩子妈妈也过来了,还哭着说“不该不相信孩子。”该商户表示,涉事文具店目前处于关门状态,“当时派出所也过来处理了。”
南京市雨花台板桥街道一名工作人员称,此事正由当地板桥派出所负责处理中。板桥派出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双方的当事人我们都有接触,处理后续有什么结果会发布通报。”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男孩逛文具店被指“偷文具”不给钱,此事属于未经查证的事实,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真实的事件情况。如果店家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出口指责男孩,对男孩造成心理伤害,店家应该进行赔礼道歉。
付建分析称,如果店家对于小男孩实施严重的侵害行为,导致小男孩回家后跳楼自杀,则店家需要对小男孩的死亡结果承担责任。如果店家并没有进行过分的批评或者是辱骂,小男孩回到家之后,则自身安全仍然在小男孩的控制范围内,且小男孩跳楼的事项与店家没有必要的因果关系,则此时店家不用对小男孩的死亡负责任。对于小男孩因为被诬陷后而心生郁闷导致跳楼身亡,店家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店家当时对孩子进行严重的辱骂伤害,或者是进行不正当的引导导致小男孩跳楼身亡的,则店家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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