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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微律所|学生挂床帘应该被禁止吗?律师解读

2024-04-26 09:51:28   来源:大象新闻

近日,多地高校禁止学生挂床帘一事引发热议。据统计,包括新疆医科大学在内的多地高校以消防安全等因素为由,禁止学生悬挂床帘。学生纷纷提出意见,希望拥有私密空间。小小床帘闹出大动静,是出于学生安全考虑还是学校“责任转嫁”?腾讯新闻与大象新闻共同推出“百姓微律所”系列公益普法直播栏目,邀请专家律师针对热点事件以案释法进行主题法律科普。本期为系列第十九期,邀请的嘉宾是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兴陆。

以下是访谈实录,有删节。

 

一、案例分析

大象新闻:一些高校禁止学生悬挂床帘,给出了多种理由。如新疆医科大学表示,学生公寓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宿舍里悬挂床帘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床帘属易燃品,一旦失火,火势有可能顺着帘布急速蔓延,严重威胁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故学校统一要求不允许在学生宿舍安装床帘。请问,校内学生的安全应该由哪些人进行维护和保障,有何法律依据?学生一旦出了安全事故,可能涉及到的责任方有哪些?

梁兴陆:学校内部的学生安全一定是由学校来进行保障,法律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教育法》第30条就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生在大学校园出现安全事故之后的责任划分有几种情况。

第一种,因为学校没有履行安全保障的义务导致学生受伤,那学校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学校内部的一些建筑或设施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学生受到比较严重的损害时,学校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学生自己也有过错的话,那学生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种,学生的受伤是由于第三方引起的,比如说校内的其他学生,或者是校外人园进入到学校引起,那直接的侵权人就要承担对应的侵权赔偿义务。与此同时,在第三方侵权的过程中,如果学校也有一些过错,比如说没有在安保措施上做到相应的注意义务,让校外人员随意进入,导致自己的学生受到损害,学校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大象新闻:学校禁挂床帘是否有出于逃避安全事故责任的考虑?如果出了这个规定后,学生因为床帘引发了火灾造成事故,校方能否因为这个规定而免除部分责任?

梁兴陆:首先,学校肯定有权利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有权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但是,很难据此判断学校禁挂床帘是否有逃避责任的考虑。不过,如果因为床帘引发火灾,除了当事学生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学校也不能因为出台了禁止挂床帘的规定而免除责任,比如发生火灾恰恰反映了其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很好的推行落实,学校也是有过错的。

大象新闻:若校方与学生签订免责保证书,合法有效吗?

梁兴陆:免责协议指的是合同在签订履行的过程中,一方或双方针对未来某些风险的出现做出的不承担责任的声明。但免责协议在某些情况下是无效的,比方说涉及到人身或者财产安全,或者有违公平原则的。如果学生使用床帘之后发生火灾受到损害,而免责协议规定学校不承担责任,这样的条款就是无效的。

大象新闻:有网友提到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火车下铺挂帘的新闻,后来铁路部门回应称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围挡,不影响其他旅客情况下可以使用。为什么在火车上可以,在宿舍就不可以?

梁兴陆:我的个人看法是,在火车挂床帘的新闻中,铁路部门的回复是将自己作为服务者的角色,是服务于乘客的。乘客的权利在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其权益就应当维护。火车下铺本身就是购票乘客在其旅途中所占用的空间,挂帘只要不影响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可以的。至于说是否影响其他乘客坐下休息,可能是互帮互助的道德层面。而这个新闻中,可能学校给自己的定位是管理者的角色,学生作为被管理者就要受到制度的强制性约束。

大象新闻:张家口学院明湖校区在校本科生张同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生宿舍是否悬挂床帘与综合测评以及评奖评优直接挂钩:“宿管在卫生检查时发现有床帘,学生就会扣分从而影响综合测评分数,学期评奖评优都会受影响。”是否挂床帘影响评奖评优,这个规定合理吗?若不合理,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问题,学生如何维权?

梁兴陆:从法律角度来看,学校有权制定自己的制度,在这个制度没有被废止或明显违法时,这个制度就是有效的,学生被处罚是符合学校制度的。如果学生觉得处罚不合理,侵犯了自己的权益,理论上来说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学校撤销处罚。

大象新闻:3月27日凌晨2点左右,长沙一大学宿舍楼外突发火灾,现场不断涌出黑色浓烟,并伴有红色的火光,不断有人跑出。经消防全力扑救,火灾被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4月9日中午,西安市西北大学女生宿舍发生火灾,着火房间冒出滚滚浓烟,火舌从窗户往外冒出。4月9日晚,武汉一高校宿舍起火,火势发展迅速,很快有明火从阳台蹿出,浓烟滚滚。经消防救援人员全力处置,两起火灾皆被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请问,对于此类校园火灾的事故,校方是否更应该关注学生电器的使用,更频繁地对学生的用电进行检查?

梁兴陆:学校是否应更关注电器使用而不是床帘问题,取决于学校的目的。第一,我不否认学校的关于床帘确实有增加火灾可能性的说法,确实有这样的风险。第二,床帘不是引发火灾的常见原因,学校为了规避这种低概率风险做出了这种一刀切的强硬政策,要求学生去遵守,会导致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出现裂痕,互不信任。第三,防止火灾可能只是学校的一个说法,即使像网友提到的可以使用防火床帘,学校依然有其他理由禁止使用,比方说不方便沟通、不方便检查等。第四,如果学校禁止床帘的目的是防火,那规范电器使用,检查线路,增设消防设备显然是更有效,更直接的办法,而不是禁止床帘。

大象新闻:如果发生了宿舍火灾事故,校方通常存在怎样的法律责任?

梁兴陆:学校宿舍发生火灾,还是要看火灾原因。第一,如果是学校本身设施老化之类的问题,学校就要承担责任。第二,如果是学生引发的火灾,那学生也要为自己的过错担责。第三,即使是学生引发的火灾,但学校在火灾发生后没有尽到相应的保障义务,比如及时救火,那学校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大象新闻:大学生作为成年人,有其自身的隐私保护需求。而在多人宿舍里,床帘对保护个人隐私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不少人在上学时可能都遇到过一类案例:同宿舍的人在与亲人、朋友打视频电话进行日常沟通时,若无床帘遮挡视线,舍友隐私暴露的风险难免增大,特别是在学生更换衣物或着装较少的情况下。而在现实中,由于类似案例所产生的矛盾,并非个案。这种情况下,如果再从人际交往的角度看,挂床帘反而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类似风险。基于此,校方拆帘这件事本身是否有正当性?是否涉嫌侵犯学生隐私权?

梁兴陆:首先,虽然宿舍是学校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学校管理起来的一部分,但是它不属于公共空间,仍然属于私密空间。即使宿舍里有众多学生,但仍然是不允许被外界随意探知的空间。其次,对每个学生而言,他们在自己在宿舍内部也是有自己的隐私,是不被其他室友随意探知的,而学校拆帘确实没有其他办法满足学生的隐私需求。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方便了管理,但是不方便学生隐私保护。

大象新闻:学生交了住宿费用,是否就对自己的床位享有完全的使用权?

梁兴陆:在整体范围内,学校对于宿舍里面的所有设施是拥有所有权的。学生住到宿舍之后,宿舍内的设施使用权在于学生。

大象新闻:2016年5月,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印发《全国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指导标准(试行)》,其中“卫生与环境”部分规定,床铺整洁,被子、枕头统一一侧摆放,门、窗、纱窗、窗帘、电扇、空调等洁净完好,室内通风良好无异味等,并未禁止使用床帏、床帘等物品,同时提到“寝室内要有纱窗和蚊帐悬挂等装置”。实际上,南方部分高校还鼓励新生准备床帘,作为“防蚊神器”。有些学校提倡,有些学校禁止,怎么看待这些矛盾的做法?

梁兴陆:学校要行使自己的管理权,学生要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一矛盾的解决办法核心在于要探求学校推行禁挂床帘制度的真实目的。比如目的是为了减少火灾风险,学校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包括消防设施培训,线路定期维护等,而不是针对不那么重要的挂帘问题做文章,并因而导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激化。

 

二、法律解读

大象新闻:高校关于禁止挂床帘是否有指导性明文规定?垃圾桶不能有垃圾、床上不能坐人、桌子上不能放东西......高校哪些规定是合理的?

梁兴陆:明文规定,我个人认为没有。就法律而言,学生在自己的宿舍内使用自己的物品,不管是垃圾桶还是书桌,只要使用过程中没有影响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侵害到学校的合法权益,他们如何使用都是自由的。从常识来说,这类禁止性规定都是不合理的,违反常识的。

大象新闻:高校制定规章制度有哪些程序?是否需要得到相应的法律依据?

梁兴陆:对于学校内部的制度,由学校自己决定没有问题。但这个制度本身一定要是合法的,不能侵害他人和破坏公共利益,像禁止学生坐床、禁止使用垃圾桶,这样的规定显然违反常识,同时也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利,是违法的,应当被撤销废止。

大象新闻:校园里不能喂养流浪猫的规定合理吗?

梁兴陆:我认为是有合理性的。流浪猫长期在校园里停留,本身是有不确定性的传染病风险,还有环境卫生问题,还有潜在的伤人问题。如果因为学生长期投喂滞留校园内,产生风险,投喂者和学校都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章关键词:学生,学校,新闻,火灾,梁兴陆 责编:映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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