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因涉嫌受贿日前在市一中院受审,他利用手中的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权,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2400余万元。目前陈柱兵案尚未判决,据指控,其索贿情节严重,被索贿公司包括北京三元公司。同时,陈柱兵还在被派援藏期间向藏企索要贿赂。
记者昨天获悉,4家向陈柱兵行贿的单位以及负责人已经被市一中院判处不等的刑罚。而他们以及相关人员的证言显示,企业要拿项目获得专项资金,需要用20%的回扣行贿主管官员。
□案情
管理物联网资金期间多次索贿
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凭借手中掌握的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权,存在多次索贿情节,其受贿行为大部分发生在管理物联网资金期间。
山东一电动工具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房某,就是在陈柱兵管理物联网资金期间,因向陈柱兵等人行贿30万元,而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而该公司也因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6月,房某作为山东一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了使该公司获得2011年国家物联网专项资金,房某伙同单位
总工程师杨某,向时任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处长陈柱兵以及原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卜凡金送上好处费30万元。检察机关认为,房某已经构成单位行贿罪。
据陈柱兵交代,2010年9月,财政部联合工信部推出了一个支持物联网发展的专项资金的财政政策,在一次研究支持物联网发展的会议上,他认识了作为专家参加会议的卜凡金。后卜凡金与其商量,可以利用二人作为工信部评审专家和财政部主管这项政策的官员的便利条件,通过帮助企业申请财政部专项资金,向企业要好处费。
总工程师亲自带钱上京行贿
陈柱兵说,2011年五六月,卜凡金对他说,一家山东公司能够申请物联网专项资金并且愿意给好处费。之后某天,卜凡金又说山东那家公司把钱带来了,于是由他和卜凡金一起开车去了一家招待所,卜凡金单独进入,并将一个布袋拿出来给了他,里面装有30万现金。收钱后,陈柱兵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山东公司申报的资金额度提高到了300万元。卜凡金的说法与陈柱兵类似,但他表示,向企业索要好处
费的事情,是陈柱兵提出来的。卜凡金说,当时是陈柱兵让他找几家企业申请上述物联网专项资金,申请资金成功后,向企业索要好处费,由其二人平分。
此外,据卜凡金讲,他找到了山东公司的总工程师杨某,向其索要申请财政部物联网专项资金的20%给自己,后杨某经公司同意带钱上京,两人最终在一家招待所完成交易。据了解,杨某也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回扣
所批资金的20%变为好处费
无独有偶,另外一家被判刑的行贿单位,也被陈柱兵索取了所批资金20%的好处费。
成都一家软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为使本公司获得2011年国家物联网专项资金,于2011年6月至10月间送给时任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处长陈柱兵以及卜凡金好处费100万元,并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这家成都公司也因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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