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称是按正规程序办事
“我们接到耒阳警方的电话,就从青海赶了过来。”张军治说,11月24日,李芝在高铁耒阳西站买高铁票时被抓后,青海警方就接到了通知,请示领导后,他们特意从青海赶到衡阳。张军治说,他们是按照正规程序办事,“我们不能跨区办案,只能将人带回调查。”
12月9日,耒阳警方介绍,11月24日他们确实在高铁站抓获了李芝,并将其移交给衡阳警方关押,对于具体案情,他们并不清楚,“青海警方立案,我们只是协助。”
张军治说,他们将李芝带回青海后,经过核实,发现此李芝非彼“李芝”,“排除了她的作案嫌疑,她的身份证可能被冒用了。”发现抓错人后,他们将李芝送至宾馆,并垫付了所有费用。
“她说身体不舒服,我们出于人道主义帮其做了检查。”张军治说,他们正在帮李芝买返程的车票,这几天就会送她回家。
家属认为应给予赔偿
对于妻子这十多天的遭遇,刘华十分气愤。“妻子被冤枉了,孩子也吓得不轻。”刘华说,如今妻子被证明是清白的,警方办了错案,理应给予家属一定的赔偿,至少也应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
刘华说,他曾向办案民警提过赔偿要求,“但他说只管办案,具体赔偿让我找当地政府。”对于这个答复,刘华显然不满意。
背景 “她8月才辞职,老师们可以作证”
浏阳关口街道博雅幼儿园园长唐花春说,从去年9月到今年8月,李芝一直在该幼儿园担任幼师,“她根本没时间去青海。我们所有员工在教育部门都是有备案的。”唐花春说,幼儿园的其他老师都可以为她作证。今年8月李芝从幼儿园辞职,换了另外一份工作。
之后,李芝来到浏阳一家餐馆工作。餐馆老板孔凡娥证实,李芝在这家餐馆做服务员,“我们是老朋友,店里刚好需要人帮忙。”孔凡娥说,李芝11月休假回老家给老人过生日,没想到之后会出现这种事。
律师观点
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熊麒表示,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标准为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中,李芝应到青海申请相关赔偿。
相关提醒
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被冒用不担责
公安部曾表示,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被冒用不担责。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提醒,如果身份信息被冒用,应该由冒用人和没有尽到审核义务的相关部门承担法律责任,市民可以据此证据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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