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称4袋菜收105元?当地辟谣
1月10日,石家庄同祥城小区有居民反映,在该小区4号门一商店买了2斤韭菜、2斤黄瓜、1袋饼丝、1袋面条花了105元,付的是现款,怀疑商家哄抬价格。11日,该小区一位居民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上述居民反映商家哄抬物价的视频被传到网上后,小区很多居民都知道了,也已经有人打电话向市场监管局举报了,“听说市场监管局已经派人去整改了”。
据河北“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督”公众号12日辟谣称,视频反映某市民在同祥城附近摊位购买菜品合计66元,因当时购物的顾客较多,摊主未及时将计算器清零,多计价39元,顾客质疑候后,摊主承认错误并现场退还多收钱款,而网传视频并未反映摊主及时退还39元的事实。
全文如下:
1月10日,我局发现网络上有群众反映“同祥城门口摊位蔬菜面条等价格过高”的情况后,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1月11日,我局会同高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长江街道办事处、同祥城管片民警,对涉事经营者、消费者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确保调查结果真实有效。
经核查,当日消费者在便利店临时摊位购买了2斤多韭菜、2斤多黄瓜,10斤多饼丝和面条,合计售价66元。当时购物人员较多,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计算器未及时清零,将售价66元计算为105元,随后消费者质疑价格过高,经营者表示计算错误,现场退款39元。网络上关于“同祥城门口摊位蔬菜面条等价格过高”的视频仅反映了摊主错收105元的情况,未反映摊主及时退还39元的事实,故反映问题并不全面。
经调阅涉事经营者进货单据,发现该摊位所销售的果蔬并非批发市场直采,进货价格较高;同时经调阅监控视频,销售现场有明显的价格标示牌。经执法人员比对进货单据与现场标注的价格,该摊位标示价格属于正常市场价格区间,不存在哄抬价格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告诫经营者要认真细致、热情服务、合法经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加大对市场、超市及社区(乡村)便利店、菜店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突出对粮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向经营者强力宣传关于稳定价格、保障供应等方面的政策,提醒市场主体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民生必需品市场价格平稳。
延伸阅读:
在河北省1月10日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金洪钧称,已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起。石家庄市场监管局已公布6起价格违法案例。
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自1月6日起,食鲜纪超市销售的大白菜等部分商品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有关规定,存在哄抬价格行为,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顶格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5000元。
1月8日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现场检查时发现,新华区苑果果蔬店销售黄瓜、豆王、麻山药等蔬菜的未明码标价。由于现场无法查证该蔬菜不标价的时间,因此无法统计该蔬菜不标价时段内销售的数量,违法所得无法计算。鉴于当事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事人未予标价,应对当事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新华区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6日,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长安区煤机街71号付1号的长安东亚蔬菜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市场内售卖的商户未明码标价,依照规定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行为。1月7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商户仍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没法所得500元,并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鼎盛超市进行检查。经查,鼎盛超市销售的粮油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拟对其作出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耿鲜食品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查,耿鲜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蔬菜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拟对其作出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石家庄佑安大药房进行检查。经查,石家庄佑安大药房销售的口罩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拟对其作出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9日,石家庄市场监管局已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称,疫情防控期间,发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生产、销售假劣口罩、消杀等疫情防护用品;销售、储存未取得“一单三证”(即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行为,市民拨可打12315或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管局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奖励5000元。
来源:河北日报、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督、北青-北京头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