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韶关市曲江区现年72岁的老汉黎某,以现年63岁的妻子谭某只顾照顾孙子未尽妻子义务为由,于是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诉请与谭某离婚,返还礼金20000元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76000元。
韶关市曲江区现年72岁的老汉黎某,以现年63岁的妻子谭某只顾照顾孙子未尽妻子义务为由,于是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诉请与谭某离婚,返还礼金20000元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76000元。曲江法院昨日向记者通报了这起离婚案。
据曲江法院介绍,2012年12月,原告黎某与被告谭某登记结婚且双方均为再婚。原告在法庭上不断指责被告谭某的不是,称自己跟谭某结婚就是想相携度过此生,但是与谭某登记结婚后,谭某从来没有跟他一起生活,甚至在他生病住院时一次都没有到医院探望照顾过。为此,原告黎某认为,被告谭某不想跟自己一起生活但又与其领证结婚,使其错过了找人生伴侣的良好时机,于是诉请法院判决其与谭某离婚,返还礼金20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76000元。
被告谭某却不认同黎某的说法,称其与黎某领证前就告知过他,因为自己要照顾孙子不能跟他一起居住,黎某也同意了。当时黎某的身体很好,没有看出有什么疾病,如果知道黎某有病就不会跟他结婚了。她说:“结婚后我有时间就会去他的住处给他做饭、收拾家务,两人还有夫妻生活。现在他要求离婚我同意,但是不同意返还礼金和赔偿精神损失。”
承办该案的法官认为,考虑到双方身体都不是很好且诉求分歧很大,于是决定此案以调解为主。庭审后,承办该案的法官多次致电黎某儿子及被告谭某,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调解方案也一再修改。最终,在法院调解室进行第三次面对面调解时,双方同意自愿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原告放弃精神损失赔偿的诉求,被告两年内返还原告结婚礼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