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干部的成长而言,不能要求“完美无瑕”,也不能要求“一步到位”,是需要一个关注和关心的长期抗战,自然的需要相关部门为干部的成长“保驾护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规定》与《办法》)。《规定》划出了范围和重点,《办法》提出了处理原则和办法。这两个法规对提高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对加强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将起到很好的保证作用。(来源:网易新闻 5月2日)
成长不是一触而就,成长不是一朝一夕,是一个“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的过程,也是一个“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的步骤,是一个“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一步一个脚印儿”,是一个不可能实现“拔苗助长”的平步青云。因而,对于干部的成长而言,不能要求“完美无瑕”,也不能要求“一步到位”,是需要一个关注和关心的长期抗战,自然的需要相关部门为干部的成长“保驾护航”。
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干部必然不能“独善其身”,不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孤家寡人”,也不可能生活在“真空里”,不会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独立个体,因而干部难免会被社会不良风气侵蚀,会被“亲情漩涡”淹没,会被“人往高处走”的欲望侵吞。况且对于干部手中所向披靡的权力,可以实现钱权交易的利益寻租,可以在特权庇佑下享受前呼后拥、呼风唤雨的享受,能够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诱惑,这样的“围猎”威胁,自然要为干部的出逃打开一条“生路”。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干部不是“文武全才”,也做不到“足智多谋”,更不会是“智勇双全”的“可遇而不可求”人才,因而必须给干部亮明底线,让干部有自己的行为底线。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纪国法下领导干部没有“局外人”,党的领导干部中不允许“隐君子”和“观望派”存在。把纪律挺在前面,给领导干部念好 “紧箍咒”,党内监督的这盏“探照灯”会越来越亮,让遵纪守法成为干部的一种自觉。
“不知者不罪”或者“法不责众”是过去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延伸,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当好讲规矩的“干净人”,这都必须要制度的“保驾护航”,需要监督的“保驾护航”,需要教育的“保驾护航”。(周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