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实现严民与严官相一致,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实事求是,严肃纪律,依法追责,切实做到“法无例外”,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法治精神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精神内核,反映的是对法律至上、公平正义、权力约束等价值判断的深刻认识和自觉追求。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依法治国方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通过对人、事、物、地的法治管理,达到社会和谐、平安、公平、正义。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没有高度自觉的法治精神,是衡量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这就需要不断深化对法治精神的认知与理解,在把握法治内涵、培养法治素养、提升法治效能、培育法治文化中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向更高层次发展。
习近平同志说过:“如何把规范深植于每个人的心中,成为自觉,就是需要培育法治精神。没有法治精神,再精密的法律条文都难免沦为摆设。可以说,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他还说,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
治理国家靠法治。“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有好官有良法的国家,均重视“民”,“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习近平观察古人治理经验发现,“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他说,“这些道理对于我们加深理解干群关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无裨益,应该好好体味”。
强调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素养,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依法办事,条令怎么讲的、制度怎么规定的、职责怎么要求的,都要依规依据,切实消除“人治重于法治”、“唯上重于唯实”、“特权重于职权”等不良倾向,努力形成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事情依法运转、干群依法自律的良好局面。把懂法、守法、用法、执法作为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领导就会失威信、党员就会失正气、评价就会失公平,凝聚力就得不到提升。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实现严民与严官相一致,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实事求是,严肃纪律,依法追责,切实做到“法无例外”,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何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