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形势仍然严峻。开年以来,已经发生几起安全事故。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一场森林大火,造成了19名地方扑火人员牺牲;4月18日,河南省原阳县盛和府小区施工过程导致4名5到11岁小孩被土方压埋致死;4月2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一家化工厂发生火灾,造成巨大损失。
“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容不得丝毫马虎和松懈,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要各负其责,社会大众要积极参与,共同构筑安全生产坚强防线。当前,尤其要防止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下易出现的“疲软心理”,要在“责任落实”、“事故预防”、“责任追究”上再下功夫。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出现“疲软心理”,要在“责任落实”上再下功夫。生命高于一切,曾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我们,安全生产责任比天大、须臾不可放松。只要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只要不期而至的灾难还无法避免,我们就没有理由放松对生命财产的悉心防护和对绝对安全的不懈追求。在发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织密扎牢安全生产防护网,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使之贯穿于安全监管的全过程、各环节,着力找差距、补短板、上水平,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更加平衡、更加充分、更加全面发展。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出现“疲软心理”,要在“事故预防”上再下功夫。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要持续开展生产大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的“实战标准”,直奔基层、直达现场,加大隐患发现和整治力度。在检查过程中要不留死角、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讲情面,务必起到实效。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正面的、积极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全面推广,发生的事故也要吸取教训,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必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值守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深化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应急演练,确保安全生产。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综合治理机制,构建起安全生产工作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机制。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出现“疲软心理”,要在“责任追究”上再下功夫。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通过在检查中、暗访中提前发现安全生产的隐患,通过责任倒查,严格查处监管人员和企业主体的“渎职、失职”行为,认真吸取教训、严格举一反三,要用“小”的惩戒换来“大”的平安。安全事故追责要做到“从严、从重、从快”,狠抓一批典型违法违规事故处理,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切实增强各地各方面抓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一些疏于管理,麻木不仁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主体要重拳出击、绝不留情,要让他们承担不起由于粗心大意、漠视生命安全而带来的后果,要从诚信建设,民事赔偿、形式责任多方面压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只有一丝不苟,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绷紧神经,时刻小心翼翼,要有“如履薄冰”的感觉和畏惧,要防患于未然,才能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卢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