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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坚决亮剑“蝇贪蚁腐”

2021-12-07 09:00:00   来源:映象网

“房山区琉璃河镇东南吕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何志强向村民索要受灾救助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北京市房山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无论是嗡嗡乱飞的“蝇贪”,还是以权谋私的“蚁腐”,老百姓都深恶痛绝。这些问题看起来都是小问题,涉及金额也不大,却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从严整治。

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日常监督”。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吃拿卡要”行为,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饱受群众诟病。正因如此,纪检监察机关应利用线上线下监督,深入走访调研,加强日常监督,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加强政务公开,压缩微小权力寻租空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监督贯穿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全过程。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制定问题清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监督、逐项检查、按单整改,提升监督质效。

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流于形式问题、医疗领域内外勾结欺诈骗取医保问题、养老社保领域虚报冒领社保金问题、执法司法用权不公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应立足职能职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整治,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用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动解决民生痛点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深化以案促改,惊醒梦中人。深化以案促改,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明确凡是发生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案件主办人都要在案发部门或单位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剖析宣讲,督促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思想教育,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使广大党员干部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纪检监察机关既要铁面无私严查处,更要入情入理搞教育,让警示教育真正做到入木三分、入脑入心,真正做到“走心”而不是“走神”,使党员干部真正能在“以案促改”中受到警醒、警示、警戒,在利益诱惑和金钱美色面前毅然“风雨不动安如山”。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纪检监察机关应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深入推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段相琴)

 

文章关键词:反腐倡廉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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