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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当慎:4名“一线总指挥”被查的反思

2015-09-14 11:21 来源:半月谈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反腐重拳出击:广西平南县委原书记黄元明被“双开”、德保县委原书记谢德强接受组织调查、永福县委原书记黄永跃和龙胜县委原书记唐天生相继被免职。半月谈记者调查了解到,除了这4名县委书记外,广西部分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重要事实也发生在担任县委书记期间。

  郡县治,天下安。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一环,县委书记至关重要。如何才能更好地监督县委书记?

  4名县委书记何以被查

  今年4月底,广西平南县委原书记黄元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来自广西纪检部门的消息称,黄元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2012年至2015年,黄元明通过打招呼、作指示等形式,插手工程项目,为多名企业老板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私利。不仅如此,党的十八大后,黄元明仍不收敛,多数贿款是在十八大之后收受,在2014年和2015年春节前后,他仍敢收受巨额贿赂。

  谢德强也是今年被广西纪检部门查处的县委书记之一。作为德保县委书记,今年5月,谢德强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谢德强独断专行。当地县城连接高速公路的交通项目本已完成招投标,准备开工,谢德强不顾班子成员反对,违反决策程序,擅自推翻原中标结果,把工程改由县城投公司负责,但城投公司欠缺资金,项目迟迟不能开工。

  唐天生和黄永跃两人则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被免职。作为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的唐天生顶风作案,以工作交接为名公款吃喝,被免职;2014年,黄永跃向永福县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违规发放津贴上百万元,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随即被免职。

  哪些因素撂倒县委书记

  半月谈记者梳理了解到,广西河池市原副市长黄德意、河池市政协原副秘书长罗光勤、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等领导干部部分违法乱纪事实,也发生在担任县委书记时期。其违法乱纪行为有着许多的“共性”。

  ——权力过于集中。一些县委书记独揽各种权力,个别作风霸道、独断专行的县委书记用权“任性”。相关消息源显示,谢德强履职德保县委书记期间,县里许多大事不经县委班子集体研究,直接拍板决定,然后由政府去“补程序、补会议、补纪要”。

  ——工程、矿山和地产成为触碰“红线”领域。曾担任广西钟山县委原书记的毛绍烈,在修建广场、商业项目开发中,利用审批权搞权力寻租,大肆受贿。近年来,工程矿山和地产等领域项目资金巨大,利润丰厚,不少商人老板对县委书记进行各种诱惑与“围猎”,部分“变质”县委书记也不断触碰法纪“高压线”。

  ——被不良价值观侵蚀。2011年换届时,黄元明没有得到提拔重用,心生不满,看到社会上老板挥金如土,滋生“不能升官,就发点小财”的念头,思想防线失守,直到十八大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仍不收手。不仅是黄元明,不少被查处县委书记反思自己“堕落”的根源时,都提到他们迷恋一掷千金、讲排场、求奢华的生活。

  ——轻视作风问题。广西一名“落马”县委书记的忏悔录显示,他最初胸怀大志,期盼干一番事业,但轻视作风问题,认为作风问题是小事、小节,对作风建设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一步步滑向深渊。

  扎紧“制度笼子”,监督“一线总指挥”

  县委书记被视为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总指挥”,中央对这一群体十分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县委书记队伍建设提到新高度。去年年底开始,中央举办县委书记研修班,计划在3年内轮训全国2800多名县(市、区)委书记。今年以来,中央时隔20年再次遴选全国优秀县委书记。

  优秀典型的树立,正是为更好引导县委书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今年年初,习近平在与县委书记研修班座谈时曾指出,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如何加强县委书记的监督和管理,一直是各地探索的一道命题。早在2010年,中纪委、中组部就已出台《关于开展县委书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对县委书记职权的规范,形成县委权力特别是县委书记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保证正确行使权力。

  四川、江苏、河北等地的部分县域进行探索,列出县委书记“权力清单”,努力使县委书记权力运行更透明和规范。在广西,自治区党委今年对100多名县(市、区)委书记分片集体约谈,为他们“扯扯袖子、提提醒”。地域不同,举措不一,但都旨在对县委书记权力形成监督和管理。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专家罗国安认为,目前,县委书记权力仍然过于集中,无论采取何种举措,关键在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因而必须对权力运行体制进行“手术”,将决策和执行分离,让县委书记成为县域发展和项目的“设计师”,而并非“执行者”。

  一名曾参与查办某县委书记案件的纪检干部认为,县委书记的关键权力是“人事权”,部分县委书记往往将“自己人”安排在关键岗位,以便于“权力寻租”,因而制约县委书记的权力,关键在于坚持常委会议事制度,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如今出问题的县委书记在位时,县常委会议事制度往往流于形式,一些班子成员不敢发表意见。必须采取举措避免常委会议事制度流于形式,县委书记不应先表露意见,不能让讨论会成为迎合个别领导心思的会议。”这名纪检干部说。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认为,一方面应探索对县委书记进行权力分解,如湖北等地规定县委书记不再直接分管人事,不得插手工程招标,选拔任用干部时不得指定具体人选和选拔范围等;另一方面应厘定权力边界,防止县委书记权力过分集中,公布县委书记的权力清单,制约县委书记的权力运行。

  广西组织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县委书记队伍建设、选拔任用、经济责任审计、政绩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织密县委书记权力的“制度笼子”。

  专家指出,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规矩,突出“纪在法前”,也是加强县委书记监督和管理的关键之举。以纪律从严治党,有利于让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刹车”。(半月谈记者 孙志平 夏军)

责编:谢瑜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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