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马鞍山一女子自曝视频,称遭男子骚扰威胁,且长达半年,但寻求不到任何帮助,多次报警后警方回应称“案件未发生,无法受理”、“在他拿刀去你家门口杀你前,我们没法做什么“。
此视频发布不久,立即被转发219942次,评论达到44650条。在视频中,女子哭着请求“大家保护我,救救我”,并公布了自己的地址和身份证号码,怎么看都不像在讹人。
女子说,年初开始,自己被一名叫郭艺楠的男子骚扰,男子对外称自己是他的女朋友,扬言要上门怎么样怎么样,并委托一些加盟机构“呼死你”。女子不堪骚扰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警察:男子没有干什么就不能把他怎么样。
女子:难道要让他把我强奸了,性骚扰打成事实了,我才能向你们得到求助吗?
警察:你别跟我抬杠(随即挂断电话)。
女子:,这些警察自以为是,这些男警察没有机会体验被性骚扰的感觉是吗?难道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吗?我作为一个弱女子,向社会求助,请大家帮帮我,我现在真的很害怕,希望那个男子不再骚扰我,男子威胁我,扬言要到我家门口,要让我爸妈不得安宁。
女子与男子到底是什么样的纠葛,目前尚不十分清楚。不过,对于这样的求助,警察是有必要介入的,总不能真如女子所说,当事情真正发生才会有人管吧?
如果女子所说是真,警察并不是没有办法。其一,长期骚扰并威胁他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可以对涉事男子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二,女子遭遇的“呼死你”,属于性骚扰犯罪,警方完全可以立案,予以口头警告或者拘留处置,如情节特别严重,可入刑。
一边是女子受到骚扰感觉痛不欲生,一边是警察说没法管,法律条文明明摆在那里,并不是没办法,关键在于,某些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也许,在他们看来,这只是一件没有造成后果的“小事”,即使是小事,当事人报警了,警察至少应该出面调停。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当事女子是自己的家人,他们会作何感想?
群众利益无“小事”,事实上,很多恶性案件的发生都有前奏,都有执法人员的不作为包含其中。邢台男子被岳母家人合力打死事件,该男子就多次骚扰岳母家,不能不说,导致后来致死事件,与前期警方的处置不力有关。同样,对于马鞍山此次女子的求助,警方就不该等闲视之。
此视频经权威媒体发布后,当地警方回应说,花山公安分局已会同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相关情况将及时发布。相信事情的真相很快会水落石出,女子会得到应有的保护。不过,小编很纳闷的是,如果不是自媒体时代,如果不是引起舆情关注,这样的事情会有人管吗?真的应证了那句“上访不如上网”的民间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