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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大头娃娃”,监管莫当“事后诸葛亮”

2021-01-19 10:05:33   来源:红网

1月8日,一位网络测评博主发布了一段视频,内容显示,一名婴儿家长因给孩子涂抹一款抑菌霜,导致孩子出现多毛、脸肿胀发胖的问题。随后该博主将这款抑菌霜及同厂家的另一款婴儿霜送专业机构检测,结果显示均含有激素。当地卫健部门介入调查后,责令涉事企业停产。1月17日凌晨,福建省漳州市“欧艾抑菌霜”事件处置工作组发布通报称,经调查检测,确认涉事两款产品均含激素,企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目前当地卫健部门已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漳州再现“大头娃娃”事件,实在是令人气愤。婴幼儿用品出现假冒伪劣问题的事件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2003年阜阳劣质奶粉事件、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从“毒奶粉”到“毒婴儿霜”,每每此类事件的爆出都令人触目惊心,看到那些婴儿出现营养不良、发育迟缓等病症,无论是谁都会感到心痛。诚然,婴幼儿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主要责任在于利欲熏心的黑心厂商,但是此类事件的屡屡出现,监管层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笔者看来,事前监管远比事后调查重要。因为由食品药品假冒伪劣问题所造成的后果往往是不可逆的,即使事后追责,那些受害者所受到的伤害也不能被抹平。如果监管部门能有效担责,“大头娃娃事件”想必也不会再出现。从婴幼儿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到进入销售市场,再到流入消费者手中,中间层层环节,只要有一层环节监管到位,假冒伪劣产品可能就不会到消费者手上。

另外,国家监管部门还应该继续完善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因为据了解,此次涉事产品婴儿霜执行的是“消”字号,检测指标主要为杀菌作用,“消”字号仅有消毒功能不具备治疗效果,企业不应该对“消”字产品做任何有疗效的宣传。“消”字号产品检测标准要求比较低,而涉事婴儿霜便借此规避监管部门的审批检测,这无疑暴露出监管部门的监管漏洞。对于食品药品的生产,监管部门作为专门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同产品执行何种检测标准,而不是拘泥于形式。

目前,“大头娃娃”涉事企业主要涉案人员已被传唤,但事后追责远不如事前监管更有效。期待国家监管部门能担起责任,重拳出击治理,不再当“事后诸葛亮”。

文/魏张朝(河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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