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送到医院时,已无生命体征。”
9月21日,中秋佳节。这天,本应该是一家团圆的日子,但对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塘尾村的一对夫妻来说,却在这天,永远失去了自己3岁的女儿。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3岁女孩被锁车内身亡 公安机关已介入
9月23日,据广东台触电新闻报道,中秋节当天,深圳一对父母因打牌,将3岁女童忘在车内。女童哥哥发现妹妹不见后到处寻找,下午4点多,父母才想起女童还在车上。
事故发生后,该女童由120急救人员送往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抢救。9月22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该院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孩子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呼吸和心跳都没有了,但医院仍然做了人道主义抢救。
9月23日下午,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吴某向正观新闻记者证实,确有此事,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但具体的细节还需要等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孩子为什么被关?被关了多久?我们目前也还不太清楚。”
律师:女童父母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9月23日上午,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律师王建,就本事件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咨询。
王建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女童的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义务保证孩子的安全。本案中,女童的父母明知道将小孩独自一人放在车内,可能会导致小孩窒息身亡这个后果的发生,却没有去避免,因此,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女童父母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父母将幼儿遗忘在车内死亡,肯定是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实践中鉴于父母和死亡幼儿的特殊关系,追究的很少,甚至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据王建介绍,近年来由于父母过失导致孩子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案件屡见不鲜,但实际追究父母刑事责任的案件却不多见。“很多时候,考虑到小孩死亡,本身父母就很伤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的其他亲属不报案,那么公安机关可能不会去主动立案侦查。”
“儿童不只是父母的孩子,更是我们国家的公民,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为了避免这种事件再次发生,王建呼吁,首先父母应当尽到监护人的责任,提高安全意识,不将孩子单独放在车内;其次对于公安机关,应该严格履职,一旦发生命案,特别是非自然死亡的案件,不管是否报案,公安机关原则上都应介入,查清楚后依法追究责任。“公安部也对此作了规定,要求对于非自然死亡案件要限期查明原因。”
正观新闻记者 孙珂
近期,宝丰辖区接连发生多起“拉车门”盗窃车内物品并盗刷银行卡案件,宝丰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指令杨庄派出所、周庄派出所及刑侦大队视频中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9月5日凌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
这一幕发生1月16日凌晨,当天最后一架深圳航班准时抵达南阳机场,繁忙的一天工作即将迎来尾声,按照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关于岁末年初“平安守护”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南阳机场公安分局开始了每天例行一次的重点工作——“零点守护”集中统一清查。
近日,平舆县一男子酒后夜不归宿,在外游荡时见财起意,盗窃车内物品,结果一周后被抓。
近日,新密警方高效作战,仅用时1天,火速侦破系列车内物品被盗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上万余元!
7月8日晚,洛阳市偃师区遭遇大风强降雨袭击,一辆正在行驶的轿车被连根拔起的大树砸中,车内包括一孕妇在内的一家三口被困。消防指战员迅速出动,仅用10分钟就化险为夷。
12月15日下午18时许,汝州市风穴路派出所接到110警情:东花坛某小区门口车上的一万元现金被盗。该所值班副所长王敬博接到警情后,带领辅警赵红杰、武亚强等人迅速赶到现场。
日前,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三岁女童被遗忘在校车内,数小时后死亡,此事引发关注。5月2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通城县教育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处获悉,目前当地正与女童家属商讨赔偿事宜,
2021年以来,西平县公安局柏亭派出所立足辖区实际,持续发力、攻坚克难,严厉打击盗抢骗侵财犯罪,全力提升辖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原标题:空调损坏车内温度超40℃,江苏一司机头晕致车辆侧翻) 事发监控画面。太仓市交警大队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7月29日15时4分许,太仓市浮桥镇滨江大道碧云路路口,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在路口转弯过程中侧翻,事故未波及周围车辆和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