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田晓航)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精简生育登记事项,改进和加强相关服务。
在完善登记流程方面,文件提出,夫妻生育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夫妻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夫妻可在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委托村居(社区)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在简化登记要求方面,文件提出,登记时,夫妻双方一般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能够通过人口健康相关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
为推动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文件还提出,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推广电子化登记,各地应普遍实现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等信息平台办理生育登记。强化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此外,文件围绕优化生育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和做好人口监测等方面,提出改进和加强相关服务的具体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精简生育登记事项,改进和加强相关服务。
因为妻子拒绝生育,丈夫认为自己的生育权被侵害,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妻子对自己遭受的精神伤害进行赔偿。
近日,互联网上传出一条消息,称“上海将从明年一月底开始允许单亲妈妈申请生育金和育儿补贴,全面开启鼓励非婚生育和单亲妈妈模式。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全国多地密集修订计生条例,加码生育福利,延长生育假期。许多省份将生育假由过去的30天延长到了60天,也有省份延长产假60天甚至90天,并且增加育儿假。
明确三孩生育政策、每年给予夫妻各10天育儿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可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获得帮助和补偿……11月2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值得关注的是,《决定(草案)》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这两天,一条“上海发布三胎生育慰问标准”的消息上了热搜。有网友提出,标准缺乏细则;也有网友解读说,市级慰问标准才1000元,似乎不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人民网上海11月9日电 (葛俊俊)11月8日,上海市总工会发布了《关于基层工会做好第三胎生育慰问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基层工会在会员生育第三胎时可给予实物慰问,慰问标准不低于第二胎,并且生育第三胎的父母双方均可在各自单位工会享受慰问。
近期各地密集出台鼓励生育的配套政策,这显示出提高生育率正在成为共识,鼓励政策有可能继续演化。但从全球案例来看,提高生育率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人民网北京9月30日电 (方经纶)国务院近日决定废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三部行政法规。此举旨在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认为,
日前,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支持三孩政策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河南省各地市应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要求,做好河南省生育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