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发布公众号,近年来,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监管大局,证监会坚持“一案双查”,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证券欺诈、造假背后的中介机构不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查处中介机构违法案件80起,涉及24家会计师事务所、8家证券公司、7家资产评估机构、3家律师事务所、1家资信评级机构,涵盖股票发行、年报审计、资产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重点领域。2021年,证监会依法立案调查中介机构违法案件39起,较去年同期增长一倍以上,将2起案件线索移送或通报公安机关。
从这些案件看,相关违法行为集中表现为:一是风险识别与评估程序存在严重缺陷,未针对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大、“存贷双高”明显、存在舞弊风险的情况下,仍未识别货币资金重大错报风险。有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对公司生产成本大幅波动、原材料频繁结转等异常情况保持合理怀疑,未进行有效核查或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二是鉴证、评估等程序执行不充分、不适当,核查验证“走过场”,执业报告“量身定制”。有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对函证过程保持有效控制,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有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公司预先设定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签字评估师未实际执行评估程序。三是职业判断不合理,形成的专业意见背离执业基本准则。有的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服务机构,忽视公司项目进展的不确定性,导致收入预测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有的律师事务所在审查合同效力时,未履行特别注意义务,未发现公司无权处分资产等情况。四是严重背离职业操守,配合、协助公司实施造假行为。有的从业人员配合公司拦截询证函,伪造审计证据。有的会计师事务所按公司要求提前约定审计意见类型,签署“抽屉协议”。上述违法行为反映出一些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独立性、专业性缺失,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缺乏职业怀疑精神、丧失职业底线等突出问题。
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是防范证券欺诈造假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决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按照“零容忍”的工作方针,强化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的有效联动,坚持“一案双查”,用足用好新《证券法》赋权,依法严肃追究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责任,切实提高违法成本,有力督促其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有效构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市场运行体系。
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涉嫌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月31日,映象网记者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该院联合市司法局、市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出台了相关文件,标志着漯河市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
为响应河南省“十四五”发展规划、支持河南经济转型升级,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联合中信证券于12月21日举办“信豫融合、创赢未来”2022年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策略研讨会,此次会议旨在探讨宏观经济政策、研判市场发展机遇,助力河南企业发展。
11月19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新版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上线的通知》(简称《通知》)。新系统开通了二手房自助交易服务,实现了交易全流程线上办理,并在国内首次引用了“单边代理”模式。
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各方期待下正式开市,81家首批上市企业集体亮相,首日成交金额95.76亿元,10只新股平均上涨199.8%,71只存量股票整体运行平稳;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也受到一定提振,成交金额分别较前一交易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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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件判决示范意义重大,是资本市场史上标志性事件,对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透过对康美药业的判决结果,“惩首恶”的导向鲜明,大幅提升资
北京证券交易所11月2日晚间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2件基本业务规则及31件细则指引指南。上述业务规则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