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央行网站发布公告称,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发布后,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办法》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并进行人员培训。为此,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办法》。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反洗钱工作,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和利益,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特别是服务好中小微企业,改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原定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央行有关司局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实施《办法》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金融机构执行上述办法中关于个人现金存取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业务便利程度亦不会受到影响。正常情况下,金融机构不需要客户填写信息或者提供证明材料,金融机构在简单询问了解后即可直接为客户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并登记相关情况,只有发现交易明显异常、有合理理由怀疑交易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才会向客户进一步了解情况。加强现金存取业务管理是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要求,符合反洗钱国际标准。
该负责人还透露,从统计上看,目前我国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左右,上述办法关于个人现金存取规定总体上看对客户办理现金业务影响较小。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金融机构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业务便利程度亦不会受到影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强相关金融政策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月8日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人民银行统计,2021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92.69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9.95万亿元,同比多增315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18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当前经济面临三重压力,“稳”本身就是最大的“进”。
1月17日,央行公告称,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2022年1月17日开展7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和1000亿元7天期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分别为2.85%、2.10%,中标利率均下降10个基点。
为维护年末流动性平稳,央行28日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20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创两个月新高。由于当日有100亿元逆回购到期,因此全天净投放1900亿元。
12月27日召开的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要求,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在经历19期“按兵不动”后,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终于有了新动作:1年期LPR较上一期下调5个基点至3.8%。
在人民币汇率近期走出一波强势行情后,12月9日晚间,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为加强金融机构外汇流动性管理,
为加强金融机构外汇流动性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1年12月15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即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7%提高到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