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男方称仅剩10万元存款,法院调查却发现其年收入高达300万!而其妻对此毫不知情。
记者从北京一中院家事专业审判庭团河法庭获悉,法院依据今年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查断案,保障女性离婚时的财产权益。
今年一起离婚纠纷案中,李岩称他名下的存款余额仅剩10万,已无其他资产。而家庭主妇张钰对丈夫收入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晓。诉讼过程中,她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财产线索的调查取证申请。
法院向李岩任职的公司去函,询问其工资基本收入、奖金等情况,并调取其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发现他年收入合计高达300万元,并存在多笔大额支取现金的情况。最终,法院根据查明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财产,女方分得60%。
法官吴扬新介绍,在一中院审理的离婚诉讼中,有不少夫妻一方对于另一方财产情况不完全掌握、信息不对称等情形。若一方故意隐藏财产,另一方举证不能,往往造成权益受损。根据新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法院应当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予协助。法官建议,像张钰这样的家庭主妇,可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查询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诸如房屋、股权、银行账户等财产信息。
不过,另一位妻子王晶被丈夫起诉离婚时则遇到难题。丈夫被外派到其他城市工作,长期异地生活,导致她对于丈夫婚内的收入及财产情况均不掌握,也无法提供明确的丈夫财产线索并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据了解,以往离婚诉讼中,部分家庭中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男性隐匿财产的倾向严重,因缺乏对财产申报的强制性司法干预,隐匿财产几乎成为离婚纠纷中“低成本,高收益”的普遍做法。
对此,吴扬新认为,新修《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夫妻财产申报制度可以帮助女性解决上述难题。该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诉讼期间,夫妻财产申报成为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有助于发现各类“隐名财产、影子财产、域外财产”。拒不申报或故意不如实申报财产的当事人还会面临法院的训诫;情形严重,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法院可以对其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在正阳县人民法院,有一种精神在默默地传递着,大家都曾亲身感受到这种精神的温度,这种无声的力量。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璀璨光芒,该院通过讲述法院干警身边的“雷锋故事”,大力营造学习身边榜样、争做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引导激励党员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为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法治中国不懈奋斗。
为深化党建共建,推进“支部联支部”活动走深走实,弘扬孝善敬老优良传统,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前,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甘东超带领政治部党支部与泼陂河镇黄大塘村党支部联合开展了“别样饺子宴 帮扶心连心”活动。
“淮滨县法院不仅办案效率高,还实实在在给予我们企业帮助与支持,真的非常感谢。”日前,淮滨县农某有限公司将感谢信和两面锦旗送到淮滨县法院,一方面感谢法院秉公执法、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妥善化解纠纷。另一方面感谢法院为困难企业大大减轻了诉讼成本,让企业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轻装上阵”,最大限度护航企业发展。
近日,北京一中院家事专业审判庭团河法庭公布一起离婚纠纷案。离婚诉讼中男方称仅剩10万元存款,法院调查却发现其年收入高达300万,而作为家庭主妇的妻子对此毫不知情。最终,法院根据查明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财产,女方分得60%。据法官介绍,
3月6日下午,汝南县人民法院携手汝南县妇女联合会、县司法局举办模拟法庭活动。
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2178人,比前五年上升33.2%;办理涉军公益诉讼781件,年均上升86.7%。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中国特色公益司法保护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变革新发展,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的“第一窗口”。新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扎实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3月6日下午 “黄婷婷违约强执仅查出9万财产” 登上微博热搜 公开资料显示,黄婷婷,1992年9月8日出生于中国江苏南京,歌手、演员。2013年,黄婷婷正式经由SHN48出道,2015年曾获得SNH48第二届总选举第四名,当年的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