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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聘普工因说话不利索遭拒 律师:涉嫌就业歧视,可起诉

2023-04-03 17:58:20   来源:中工网

叶先生是一名具有大专学历的言语三级残疾人,今年2月应聘深圳一家企业普工时遭拒,叶先生认为,该公司此举涉嫌就业歧视。3月29日,涉事企业对此回应称,不存在就业歧视,拒绝叶先生是因为目前没有适合他的岗位。

  叶先生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询问投诉进展全媒体记者许接英/摄

职工投诉因说话不利索应聘普工遭拒

据叶先生称,他于2月14日到华×××(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应聘普工,现场填写了入职表、试卷和劳动合同,并且盖了手印。没想到,当招聘人员得知叶先生身有残疾后,立马拒绝了他,并将其已填写的应聘资料收回。

“劳动合同都签了,为什么不要我呢?”叶先生当场就愤怒了,和招聘人员争执起来。接着,该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员来与叶先生沟通。“他看了我的毕业证,沉默了一会,但还是没招我。”叶先生说道。

叶先生很失望,这么多年来,他的求职之路走得异常艰难。叶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39岁,来自广西农村,因家庭困难无钱就医,从小就落下了言语残疾(三级),说话有些含糊不清,但日常基本交流没有什么问题。读书阶段,他和正常学生一起就读普通学校,考上了中专,后来又通过自身努力考取了广西大学的成人大专,顺利毕业拿到大专文凭。目前,他正在就读本科,明年将毕业。

然而,尽管他有大专文凭,还持有钳工四级证、起重装卸操作工五级证、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证等职业资格证书,但求职仍四处碰壁。十多年来,他先后在惠州、深圳打工,做的都是一线岗位工作,月工资最高不过5000多元。

叶先生一直希望能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并长期干下来。今年2月初,被上一家公司以“言语障碍”为由辞退后,他打听到华×××(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正在招聘普工,立马赶过来应聘。

资料显示,华×××(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主要从事打印机、复印机、平板电脑、工业电源、汽车电子生产组装。叶先生了解到,该企业去年有参加宝安区第十六届“就业助残”招聘活动,当时对招聘的操作员要求是年龄18至40岁,肢体四级,无纹身、烟疤,无传染疾病即可。岗位职责为手工插件、手工焊锡、打螺丝组装、产品测试、外观检查、打包装等,月薪5000元至5500元,包食宿,有餐补。叶先生认为自己比较符合条件,也有过类似工作经验,没想到仍被拒之门外。事后,叶先生以华×××(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就业歧视向相关部门投诉,一直未果。

公司回应拒绝是因为没有合适岗位

3月29日,记者来到华×××(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走访了解。记者在现场看到,公司大门口的保安岗前,立有一块写有“华×××诚聘男女普工”的广告牌,里面提到的招聘要求只有一条:年龄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每周一至周六直接在公司前后门面试招聘。对于叶先生应聘普工被拒,该公司招聘人员不愿多言,只表示公司目前没有适合叶先生的岗位。

随后,在记者的陪同下,叶先生又来到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信访大厅咨询投诉进展。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口头回应称,叶先生的投诉已转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届时会作出答复。

叶先生表示,自己的诉求是希望该公司向自己道歉,并赔偿一笔精神抚慰金,“这么多年来,我们残疾人遭遇的就业歧视太多了,我希望能给个说法。”

律师说法

普工核心技能并非言语该企业涉嫌就业歧视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辛均辉表示,根据叶先生的说法,如其描述属实,这家公司涉嫌就业歧视,侵犯叶先生的平等就业权。“叶先生虽然说话不够流利,但其应聘的是普工岗位,而该岗位的核心技能要求并非言语。因此,如果该公司以叶先生说话不够清楚为由拒绝录用,该行为是基于叶先生的残障而对其施加的区别对待。此做法违反《残疾人保障法》及《就业促进法》中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工作人员不得歧视残障人士的规定”。辛均辉建议,叶先生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其合法劳动权益。

文章关键词:普工,应聘,大学生,就业歧视,残疾人保障法,就业促进法,大专文凭 责编:邵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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