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日报正义网3月18日报道:近日,经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涟水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李秀(化名)有期徒刑四年。2021年底,47岁李秀和57岁王军(化名)相识,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但王军发现李秀的情人不止他一个,两人为此发生了激烈争吵。李秀提出好聚好散,但王军坚决不同意,对她当街辱骂并进行威胁。2024年5月14日下午,王军突然流鼻血,随后几天又相继出现了口腔出血、血尿等症状。去医院检查后显示,王军的血液中含有溴鼠灵成分。王军表示,几天前李秀曾给他喝过一瓶有点苦味的饮料,喝完当晚就出现血尿症状。2024年5月22日,李秀被抓获归案,承认了自己的投毒行为,“5月16日中午吃饭时,我在王军的饮料里放了5颗大概半粒米大小的老鼠药。”但供词与事实之间存在矛盾,公安机关经补充侦查发现,案发前李秀曾在网上频繁检索杀鼠药、农药、头孢混酒是否致死以及潜伏期多久等问题,“我知道你们查出来是老鼠药,我就没敢说5月16日放的其实是头孢。之前交代的颗粒状的老鼠药也是假话,是为了把几次投药混淆成一次,减轻罪责。”经全面审查在案证据,检察官认为,李秀对王军的死亡结果具有积极追求的态度,具有杀人故意。判决后李秀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