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如此贴心的公租房,谁能申请?据8月1日实施的《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三类人群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具备: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1.5倍。
新就业无房职工须同时具备:本市常住户口,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无住房,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两倍。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已与用工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两倍,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申请
三类人申请条件有区别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住房状况证明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所在单位向辖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须提交填写以下材料: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而新就业人员还须提供学历证明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另外,通过复审的轮候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程序
审批需经两审核一公示
据洛阳市房管局保障一科相关负责人称,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多数由企业投资建设,目前已有四季沐歌、春都公寓等部分小区可以入住;而区政府投资的项目也已接近完工,2014年可实现大批入住。
那么,在众多申请者中,如何选出符合标准的租客?《办法》规定,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行“两审核一公示”认定程序。
申请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流程
符合条件的市民
申请
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所在单位
领取并填写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关资料
区或有关单位住房保障部门
对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
初审、复审均无异议,将申请人名单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网站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认定的申请人
未通过认定的申请人
进入保障轮候
待有房源,进入保障轮候的申请人
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书面告知
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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