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防御腐败等重大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9月3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会在郑召开,会议透露,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即将全省推开。
内部控制是指单位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其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来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省财政厅副厅长鲁玉说,实施内控规范,能够合理地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个职能部门进行分工协调、相互制约和绩效考核,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余地,用制度来限制权力的滥用,有利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财政部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将全面施行。会议透露,我省将从四个“关口”全力推进内控建设——
实施业务流程再造。目前,虽然我省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都有较清晰的业务流程,但通常局限于部门内部,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造成业务运行不畅、信息阻隔等问题。对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再造,将促使各部门之间更好地分工协作,形成控制合力,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
建立健全制衡机制。内部控制要求单位重要的经济活动事项不能由同一人或者同一部门单独完成,而必须在其他部门或者人员的监督或制约之下,以减少滥用职权和串通舞弊的机会。会议要求,各单位在建立内部控制时,要着重建立健全制衡机制:一是建立纵向的上下级之间的决策和授权机制,即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二是建立横向的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分工、岗位设置的制衡机制。三是建立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评价和轮岗等机制。
前移内部管控关口。内部控制是“未病先防”,通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规范相关业务流程与审批权限,能够有效弥补制度缺陷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形成一套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控制体系。
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我省将把内部控制嵌入信息系统之中,可以实现内部控制的程序化和常态化,改变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分块管理、信息分割、信息“孤岛”的局面。(记者 芦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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