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侯红辞去委员职务

2014-01-08 10:52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侯红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编:安文靖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