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5月29日电 河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发出通知,规定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期内,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险 “一降一提高”倾斜政策,起付线由1.5万元降为0.75万元;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0.75万元-5万元(含5万元)的由50%提高至8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由60%提高至85%,10万元以上由70%提高至95%。
文件规定,2018年,河南省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含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全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
河南省大病保险资金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参保城乡居民无需再额外缴费。
该文件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对本文件印发前已按照上年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享受相关待遇的农村贫困人口,将由承办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按照新政策进行重新核算,并对差额部分进行追加报销。 (游黎)
截至2017年12月底,河南共有860万困难群众进入大病补充保险数据库,70.76万人次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基础上,平均提高了10.89个百分点。
从去年起,河南省推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极大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半年多来,渑池县因病致贫的3304户当中,已有1240名贫困住院患者受益,累计减免各项费用19.5万多元。
为了减轻贫困人口的大病看病负担,2016年,国家卫计委将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纳入专项救治,并在河南、贵州等8省(区)先行启动。
为了减轻贫困人口的大病看病负担,2016年,国家卫计委将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纳入专项救治,并在河南、贵州等8省(区)先行启动。
截至目前,我省已确诊患有上述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7580人将要接受集中救治,根据要求,到2018年第三季度前完成集中救治任务。为精准实施医疗救治,《实施方案》要求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要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开通就医绿色通道,设置相对固定的病区(病房),必要时设置大病救治“扶贫专用病房”或“惠民病房”进行集中收治。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6月底前,全省要实现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一站式”同步结算。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河南省全面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并将其列为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之首。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777名困难群众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基础上,进一步报销合规医疗费用963万元,报销比例较从前提高了15个百分点左右。
4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患有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吹响集中救治的“集结号”,要求用近两年时间,消除患病贫困人口存量。这场扶贫攻坚战该怎么打?
3月30日,河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办协议签约仪式在郑州举行,我省将从4月1日起在全省启动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2017年全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报销30%,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报销40%,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报销50%,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报销80%,50000元以上报销90%,不设封顶线。
2017年全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1万元(含1万元)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万~1.5万元(含1.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5万~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5万元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
昨日,《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新鲜“出炉”,参保人员治疗大病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设为1.5万元,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
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后,大病保险报销怎么报,报销比例又是多少?
昨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体改司传来好消息,全国2016年度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十大新闻人物推选活动结果揭晓,“探索大病补充保险的焦作样本”入选十大新举措。在焦作市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河南省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从今年起将在全省全面建立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近日,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省医改办有关负责人昨天在通气会上表示,这项制度设计在国内尚无先例可循,是我省对全民医保体系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创新与探索。
它不同于一般商业保险,政府在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金筹措及监督管理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是普惠制,是针对所有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大病补充保险则是‘特惠制’,是针对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