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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确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

2021-12-15 20:33:19   来源:郑州发布

今日(15日)记者从河南省药监局获悉,河南省近日印发《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进一步加强全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销售及使用行为,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患者冲服使用。

根据细则规定,在省内生产、销售、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药品标准。无国家药品标准的,应当符合河南省药品标准。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之日起,同品种河南省药品标准即行废止。

文章关键词: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 责编:王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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