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郑庆光等人
涉黑恶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开封市公安局“11·20”专案组打掉了以郑庆光为首的涉黑恶犯罪组织,郑庆光、徐青春、翟志慧等十余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查,2002年以来,郑庆光等人在开封市及周边区域先后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开封社会秩序及经济秩序。
为深挖彻查该犯罪组织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号召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提供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曾受该犯罪组织不法侵害的被害人、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犯罪线索、证据。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员身份严格保密。
二、自通告之日起,凡参与郑庆光等人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要放弃侥幸心理,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三、正告涉嫌包庇、纵容郑庆光等人犯罪组织违法犯罪、隐匿、转移非法资产、资金,以及充当“保护伞”的相关人员,要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说明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宽大处理。
四、对于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一经核实将依据《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或者干扰依法取证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检举、举报方式:可通过电话、邮递或者直接到公安机关反映。
举报电话:
0371-22065110
17537876802
举报邮箱:wsxshce110@163.com
邮寄地址:尉氏县公安局扫黑办
邮编:475500
开封市公安局“11·20”专案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