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民航退票速度慢的问题,规定要求航空公司和航空销售代理人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在投诉处理方面,规定明确所有被投诉企业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民航局运输司司长于彪15日解读《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时说。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日前正式颁布,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在当天召开的民航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于彪认为,此次出台的规定对原有规章进行了全面的较大修改,本次修订的重点是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客票销售、退改签、超售等易于产生纠纷的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更好地保护旅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索赔权。
在适用范围方面,本次修订增加了机场管理机构、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航空信息企业等与旅客服务有关的市场主体,并将外国航空公司、港澳台航空公司在我国境内的经营行为也纳入规制范畴,填补了立法空白。
简政放权方面,本次修订将以往对企业服务规定过细、管得过死的条款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删减和调整。以行李运输为例,本次修订删除了关于行李尺寸、重量、免费行李额等“一刀切”的规定,航空公司可自行制定相关标准并对外公布,为旅客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航空服务产品。
于彪表示,下一步民航局将统筹制定、修订规章的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民航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民航服务水平。
2020年正式进入倒计时阶段,很多人已经按捺不住雀跃的心情,准备通过一场旅行迎接新年。
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1月26日,民航局下发通知,明确自1月27日0时起,购买1月28日-3月8日春节期间机票的旅客,均可办理免费退票或至少一次改期。
通知表示,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乘机日期在1 月28日至3月8日机票的旅客,符合规定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至少免费改期一次;
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1月26日,民航局下发通知,明确自1月27日0时起,购买1月28日-3月8日春节期间机票的旅客,均可办理免费退票或至少一次改期。
据中国铁路发布的公告,为配合各地政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避免重复购票退票给旅客带来不便,自发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起,铁路车票预售期调整为15天,即1月29日起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1月14日至1月28日,只发售2月11日(除夕)及以前的车票。